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中的政治信仰
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既是社会主义发展的新的实践过程,又是社会主义发展的新的追求目标;既是坚定“社会主义政治信仰”的结果,又必然进一步要求培育与之相适应的政治信仰。因此,从政治信仰之视角,深入研究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从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独有诉求针对性地研究政治信仰,具有重大的理论意义和实践意义。为此, 2008年笔者与施惠玲、田立年、张傅、杨蔚等合作,以“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中的政治信仰研究”为题,申报国家社科基金项目。
信仰结构是“张力”结构
信仰理论本身博大精深,我们仅就信仰的本质、信仰的结构进行了研究。信仰的本质是人的自我超越。具体地说,超越的基础:实践活动的精神升华;超越的路径:社会对个人的超越、精神对物质的超越、理想对现实的超越;超越的过程:精神的冲动;超越的结构:植根现实的终极关怀。在此基础上,我们进一步提出了信仰的结构是“张力”结构等见解。这是本课题对信仰的基本理解的前提性说明。
关于“政治”范畴的研究,我们选取了三个角度,一是与“社会”关联的角度,二是与“国家”关联的角度,三是与“经济”关联的角度,最后统一到马克思社会与政治内在融合的政治理想的理论上,对政治作出基本的探讨,提出政治范畴是一个内涵与外延不断变化和发展的历史范畴。从其历史演变的“历时性”与当代意蕴的共时性相统一的角度看,政治范畴与国家、经济、文化、社会相关联。只有通过现实分析和逻辑演进,在关于政治的纷繁复杂的理论图景中,把政治与“社会”贯通,才能进入到政治信仰之中。马克思“现代社会视域”中的政治观,其特质就是一种社会理想。马克思的社会理想即共产主义政治信仰的形成,就是人类政治信仰的最高成果。本研究指出,此前我们忽略了从上述独特角度对社会主义(共产主义)的认识。
政治信仰着力于用“未来”感召现实
为探讨政治信仰的特质,本研究分别对政治信仰与宗教信仰、道德信仰、社会理想信等几种重要的信仰作了比较研究,并得出如下结论。政治信仰,从其“规范的”外表形态上看,有两个基本的层面。其一是“社会”层面,即指某社会阶段的民族或国家政治治理和追求的精神基础与最高价值目标。这种精神基础和最高价值目标往往由特定的政治哲学来承载,或者说,蕴含在特定的政治哲学之中。因此,可以直接理解为政治哲学中的精神基础和最高境界。它的形成和体现形式是社会的,而不是“个体”的。其二是 “个体”层面,即指特定社会和国家的个体在对某种社会政治体系及其理论学说的认同、信服、敬仰,进而成为自己政治生活的精神支柱的一种精神状态或精神体系。
这种界定说明,其一,从其形式看,政治信仰呈现为一种人们政治生活中的主观精神状态;其二,从其内容看,这种主观精神状态却不是完全凭空的,而有一定的客观内容,它所拳拳信服的某种政治理论和政治主张所阐明并倡导的政治理想,并不完全是空想,总是基于一定的政治现实的;其三,从本质上看,政治信仰是对现实政治的“超越”,而且,从“超越”的向度上看,不是单纯地从现实向未来超越,而是相反,更着力于用“未来”感召现实;其四,所谓“社会”与“个体”的两种维度也是相对的,当特定社会阶段社会个体信奉特定的政治理论时,个体的政治信仰便指向这种政治理论的“精神基础和最高价值目标”,形成重叠或统一。所以,政治信仰中总是蕴涵着个人政治意识与社会政治文化的统一,蕴涵着个人的政治信仰与国家的政治理想的一定程度的统一,蕴涵着个人主观精神状态与客观社会现实的统一。
政治信仰的本质是意识形态
关于政治信仰的相关理论研究,我们对政治信仰与意识形态、政治信仰与政治认同、政治信仰与政治合法性、政治信仰与现代性几组相关理论进行考察。在政治信仰与意识形态的关系上,提出政治信仰的本质就是一种意识形态。政治信仰巨大的社会功能就是一种意识形态性质的功能。与此相应,所谓的“政治信仰危机”一定表现为意识形态的危机,而“政治信仰的重塑”也表现为相应的意识形态的调整和变革。从意识形态本身的性质而言,它有指向现实和指向未来的双重性,因而,又可以说意识形态本身就是一种独特的政治信仰体系。虽然意识形态的主要功能是为现行的政治提供依据,它往往凭借理性化工具而使社会的政治现实具有合法性和合理性,但它在一定意义上,通过为人们提供未来的政治理想和终极性的政治信仰,使政治现实变得可以接受。
信仰虽然可以以理性为根据和基础,但信仰过程本身却是一个情感和意志的过程。政治信仰正是经过长期的政治教育和熏染,以近乎于“本能性的情感接受”积淀为意识形态中的“集体无意识”。可以说,在现实的政治生活中,政治信仰以意识形态来表达和实现自己,成为意识形态深层的“集体无意识”和内在的“精神气质”。意识形态作为一种观念的力量,它并不能直接地作用于社会的经济和政治,而必须被主体内化为政治信仰方能实际地发挥它的功能。这是因为,社会意识作为社会精神生活的主体,它的形成和发展直接受制于反映社会生活本质的信仰。人们只有对社会的某种政治理想和发展目标坚信不疑,才能为这种政治理想奔走呼号、论证宣传,继而形成与之相适应的思想理论、道德规范、法律纪律和审美意识,一句话,才能形成特定的意识形态体系。与此相应,人们对政治生活的看法一旦内化为政治信仰,便内在地决定他的政治生活态度,决定他的思想、道德、审美情趣和文化品位,决定他的精神生活的总体风貌和基本特征。对于一个社会而言,就必然决定它的意识形态的“集体无意识”和内在“精神气质”。
检讨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中的政治信仰
对于马克思经典作家所创造的社会主义,我们过去只是在两重意义上理解这种“科学”:一是这种理论的理论论证是科学的;二是这种理论是可以实践的。其实,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所创造的科学社会主义,其特质恰恰是一种政治信仰。因此,从政治信仰的特定境界把握科学社会主义,是研究社会主义最为迫切的理论课题。
社会主义作为一种政治信仰,在过去的社会主义实践中造成严重危机的原因在于,一是没有弄懂什么是社会主义,二是没有弄懂怎样建设社会主义,三是没有弄懂社会主义与资本主义的关系。提出科学发展观是区别于一切资本主义和传统社会主义的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政治信仰的精神意蕴。
为着力研究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中政治信仰的培育,本研究从政治制度层面的个人政治心理认同,政治文化层面的社会政治理想关怀,传统与现代融合中对政治现实的超越等几个层面展开研究。任何一个社会公民政治信仰的形成和培育都与这社会的政治合法性有着本质性的联系。因此,其一,对中国共产党和人民政府的政治信任,以及他们对中国政治体制的改革、对政治生活的处理等诸多方面政治生活的体验,是培育当代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公民政治信仰的最有效途径;其二,政治信仰是人们政治价值观中占据“统摄”地位的价值形态,因此,政治信仰的培育,必须提高到政治价值观选择与重塑的层面才能最终完成。政治信仰是属于“终极价值”形态的,所以,公民政治信仰的培育,说到底也是一个政治价值观的培育问题。
为进行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中政治信仰的文化检讨,对我们所面临的以某种文化“主义”的形态所展示的政治信仰进行分析,本研究重点选择了在当代中国社会中有重大影响的、对人们原有的马克思主义和共产主义政治信仰产生较大冲击的现代新儒学与后现代主义两种文化思潮进行了检讨;在分析这两种文化思潮的基础上,提出了重建马克思主义和共产主义政治信仰的认识与策略。如同传统儒学信仰是中国封建社会中长期占据意识形态地位的信仰一样,马克思主义和共产主义信仰是解放后在新中国一直占据意识形态地位的政治信仰。在当代中国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时期,随着历史因素的沉积和当代社会生活的剧变,马克思主义和共产主义信仰也发生了一定的“危机”。面对处在政治信仰危机中的人们重建信仰的渴求,现代新儒学试图重建或重振传统儒学信仰,以或明或暗地取代马克思主义和共产主义信仰。毫无疑问,从重建的总体方向上,这是错误的。但我们在马克思主义和共产主义政治信仰问题上,也确实存在着严重的失误。因此,培育和重建政治信仰,虽不是要放弃马克思主义和共产主义信仰,但也必须在诸多方面“重建”马克思主义和共产主义政治信仰。一是用科学认识和科学信仰相统一的思维方式对待马克思主义信仰;二是用现实运动和终极理想相统一的思维方式对待共产主义信仰;三是在马克思主义和共产主义政治信仰的有机整体中把握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作者,荆学民;来源:中国社会科学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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