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通讯员杨高寒)5月29日,武汉市新洲区统战干部及民营经济代表人士培训班在区委党校顺利举办。我院院长刘文波教授应邀作专题辅导报告,新洲区统战干部及民营经济代表人士共100余人参会。

刘文波教授以《当前民营经济发展与宏观经济形势——兼论<民营经济促进法>》为题,围绕《民营经济促进法》出台的重大意义、主要内容与精神实质,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的民营经济与重大举措以及当前民营经济发展与宏观经济形势,对《民营经济促进法》进行了深入解读。
刘文波教授强调,《民营经济促进法》是首部专门针对民营经济发展的系统性基础性法律,其正式施行标志着我国民营经济发展迈入法治化新阶段。刘文波教授聚焦其核心内容,详细解读了公平竞争、投融资促进、科技创新、规范经营、服务保障、权益保护等核心议题和主要法条。《民营经济促进法》创下了很多个“第一次”,第一次将坚持“两个毫不动摇”写入法律,第一次明确民营经济的法律地位,第一次在法律中规定“促进民营经济持续、健康、高质量发展,是国家长期坚持的重大方针政策”,充分彰显了党中央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的坚定决心,进一步向社会表明发展民营经济是党和国家一以贯之并将长期坚持的方针政策。
刘文波教授指出,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审议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 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决定》。《决定》中明确了构建高水平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目标,强调毫不动摇巩固和发展公有制经济,毫不动摇鼓励、支持、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发展,为我们系统把握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的重大举措提供了思想与行动指南。
最后,刘文波教授提出几点建议:一是进一步解放思想,大力发展民营经济;二是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的决定性作用;三是进一步加大对研发和创新的投资;四是通过税收政策、产业结构和经济结构调整,不断缩小收入和财富分配差距;五是加强WTO、RCEP贸易规则的学习、研究、培训和应对;六是大力推进乡村全面振兴,实现人才、资本、土地等生产要素在城市和农村之间的双向流动。
参会人员纷纷表示,刘文波教授的报告内容丰富、逻辑清晰,既有理论高度,又紧密结合实际,对深入理解《民营经济促进法》和把握当前经济形势推动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具有重要指导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