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院两项成果获第八届湖北省高等学校教学成果奖公示

发布时间:2017-11-15 发布者: 浏览次数:
 

 

 

我院两项成果获第八届湖北省高等学校教学成果奖公示

 

 

 

 

(通讯员 周怡君)1113日,第八届湖北省高等学校教学成果奖励委员会办公室发布评审结果公示,公布了拟授予第八届湖北省高等学校教学成果奖项目名单,我院摘取两项教学成果奖。

 

刘华才教授领衔申报的教学成果“基于提升第一任职能力需要的国防生培养体系构建与实施”获二等奖。

 

李敏教授领衔申报的教学成果“聚焦立德树人全面推进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改革”获三等奖。

 

据统计,全校共有22项教学成果被列入公示名单。

 

根据公告精神,公示期间,单位或个人如有异议,应以书面形式向第八届湖北省高等学校教学成果奖励委员会办公室提出,写明成果名称和异议内容。单位提出的异议,须写明联系人的姓名、通信地址、邮政编码和电话,并加盖单位公章;个人提出的异议,须写明本人的真实姓名、工作单位、通信地址、邮政编码和电话,并有本人的亲笔签名。不符合上述规定的异议不予受理。反映情况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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