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教育厅2021年度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申报通知
根据湖北省教育厅的通知要求,2021年度高等学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申报工作现已展开,请相关学院认真组织申报,并于2021年8月31日前完成网上申报提交。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内容
1.2021年度省教育厅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项目
2.2021年度省教育厅哲学社会科学研究专项任务项目(思想政治理论课)
二、申报范围
根据原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2009年公布的《学科分类与代码》和高校的实际情况,本次项目申报的学科范围包括:(1)马克思主义/思想政治教育;(2)哲学;(3)逻辑学;(4)宗教学;(5)语言学;(6)中国文学;(7)外国文学;(8)艺术学;(9)历史学;(10)考古学;(11)经济学;(12)管理学;(13)政治学;(14)法学;(15)社会学;(16)民族学与文化学;(17)新闻学与传播学;(18)图书馆、情报与文献学;(19)教育学;(20)心理学;(21)体育学;(22)统计学;(23)港澳台问题研究;(24)国际问题研究;(25)交叉学科/综合研究。各高校根据各项目说明的具体要求,按照自愿原则申报。
三、申报要求
1.申请人应如实填报材料,确保无知识产权争议。凡存在弄虚作假、抄袭剽窃、侵犯他人知识产权等违反申报要求的,一经查实,将撤销资格,追回资助,该申请人3年内不得再申报湖北省高等学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项目。涉及违法违纪的,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2.项目申请者应在资助限额内根据实际需求准确测算总经费预算,合理分配年度经费预算。
3.各学院应加强对申报材料的审核把关,确保填报信息的准确真实,切实提高项目质量。
4.项目严格按照《湖北省教育厅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管理办法(试行)》进行相关考核与管理。项目若未能按期、按质量完成将予以撤项,项目负责人3年内不得再申报湖北省高等学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项目。
5.湖北省教育厅将对入选的部分项目给予一定额度的经费支持,一次性拨付,用于项目实施推进、完善优化和成果转化推广等。
6.评审通过的建议立项课题名单经我厅审定公示后,下达正式立项通知。项目获准立项后,无特殊理由不得随意变更项目内容。
四、注意事项
所有项目采取网上申报,网上匿名评审,网上公示,网上公布。不直接受理个人申报,不受理纸质材料,过期系统自动关闭。
系统开放时间:2021年8月5日至2021年9月5日。因涉及审核修改工作,申报的校内截止时间为8月31日。
申报地址:湖北高校思政网(http://gxsz.e21.cn/),网络申报具体流程以系统公告为准。
思政处联系人:王立彬,027-87328219;宋佳丽,027-87328331。
技术支持电话:15377043717、18908648004。
校内联系人:石心竹,027-68862414。
附件:
1.2021年度省教育厅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申报说明.pdf(点击下载)
2.2021年度省教育厅哲学社会科学研究专项任务项目(思想政治理论课)申报说明.pdf(点击下载)
科学技术发展院
2021年8月5日
上一条:2021年度“中国调查”项目申报通知
下一条:关于申报2021年“深度学习”专项课题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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