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元共治:助推公共服务供给侧改革

发布时间:2017-11-21 发布者: 浏览次数:

多元共治:助推公共服务供给侧改革

周江平 罗依平

公共服务供给侧改革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涉及多个领域、多个方面,需要全社会积极参与,调动各方面有利因素,才能使改革举措落地见效。要充分发挥党委、政府的领导作用,激发社会、公众的参与热情,从而形成多元主体协同共治的良好局面。

建设服务型政党

改革的方向决定改革的命运,改革的统筹协调能力直接反映党的执政能力。推进公共服务供给侧改革,要始终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核心地位,始终遵循以人民为中心、实现共同富裕和共享发展理念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原则,要以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对公共物品多元化、个性化服务需求和对美好生活需要为导向,努力朝着增强全体人民获得感与幸福感的目标精准发力。

发挥党委领导核心作用,加强改革政策顶层设计,增强改革的系统性、整体性和协同性。在党委统一领导下,建立健全公共服务供给侧改革领导协调体制机制,科学制定改革方案,细化实化改革举措,促进各领域各方面各环节改革政策配套协调、互动并进。同时,各级党委要增强改革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严格督促检查,营造良好改革生态,确保改革顺利推进、如期推进,更好发挥示范引领作用。

发挥党组织凝聚改革共识和社会力量的作用,大力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和服务型政党建设。全面从严治党可以使各级党委、广大党员群众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和看齐意识,确保在思想、政策、行动方面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从而凝聚改革共识,推动改革政策落到实处。建设服务型政党有利于各级党委充分利用自身政治优势、组织优势把广大党员群众、社会组织、群团组织和志愿者队伍等社会力量组织起来、调动起来,提高各级党委引领改革、统筹改革和服务改革的能力,为改革奠定良好的社会基础。

政府有为 市场有效

公共服务供给侧改革以提高供给质量为目标,通过优化供给结构、扩大有效供给,增强供给结构对需求变化的适应性和灵活性,最终实现供需的无缝对接。其核心要义是通过社会和市场取向的综合创新,打破政府单一供给主体局面,推动公共服务多元主体协同供给,从而发挥各主体供给优势,促使政府管理更科学、市场更有效。政府是改革的主要推动力和责任者,因此要充分发挥政府的主导作用,从而坚定改革信心。

其一,要发挥政府的政策主导作用。供给侧改革是结合我国经济社会发展而提出的公共政策创新,政府作为公共政策的制定者与执行者可以充分利用经济、行政和法律等政策手段优化公共产品生产结构,从而提高供给的水平与质量,有效满足公众需求。同时,要按照现代政府要求整合内部资源,优化组织结构,理顺各部门权责关系,明确任务分工,从而形成各负其责、各司其职、运转高效的服务型政府,从而为发挥政府主导作用提供坚强的组织保障。

其二,要科学定位政府职能,发挥政府职能导向的作用。供给侧改革的主导思路是遵循政府有为、市场有效的原则。政府有为意味着在推进供给侧改革过程中,要做到不缺位、不越位、不错位,努力为改革创造良好的环境。市场有效意味着供给侧改革要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通过体制机制创新破除资源要素自由流动的制度性障碍,最终实现资源优化配置。政府要主动从微观的直接管理向宏观的间接管理转变,更好地发挥政府在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和制度供给等方面的作用,确保让市场运行地更加规范和稳健。

社会协同是关键

公共服务供给侧改革是一个艰苦又漫长的动态过程,要解决改革过程中出现的难题,必须加强社会协同,凝聚各阶层共识,奠定改革基础,形成改革合力。所谓社会协同,就是通过建立健全各种制度化的渠道和参与平台,充分发挥人民团体、基层自治组织、各类社会组织、企业事业单位和群众性志愿组织在改革中的作用,实现改革的规范化、专业化、社会化。

首先,社会协同要求政府尊重并保护其他社会主体地位,并按照社会主体自身运行机制和发展规律办事。多元社会主体之间要互相配合、协同一致,通过不断完善政府与社会力量互联、互补、互动的网络格局,发挥各种社会组织、各方社会力量的协同作用,实现改革举措的全方位覆盖。在此基础上,政府要进一步完善法律、法规和政策,创造一个有利于多元主体参与协同的公平环境;强化企业、社会组织等在服务改革中的职责,引导社会组织健康有序发展。

其次,要建立健全多元社会主体之间常态化的沟通、联络、协调机制,始终保持协同目标的一致性,确保改革中各项指令和诉求畅通无阻,实现政府与其他社会组织和人民群众的良性互动。同时,要增强各类社会组织的自治功能,通过加强自律和规范建设,努力建设好一支高素质、专业化的社会组织管理队伍,不断提高社会组织的素质,使之有能力承接更多改革中的任务要求。

激发公众参与改革的动力

在公共服务供给领域,需求一侧是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需要,推进公共服务供给侧改革,必须以广泛的公众参与为前提和基础,激发改革动力,确保改革取得预期成效。

首先,公众参与改革有利于协调多元利益主体。通过不同利益主体理性表达自身诉求、意愿,可以有效保障各方利益平衡,促进供给侧改革工作参与主体的多元发展。而且,公众参与增加了社会公众对供给侧改革工作的理解和尊重,增强了人民群众参与公共事务管理的积极性、主动性,有助于改革措施和内容在社会实践中顺利推行,为实现改革目标创造了有利条件。

其次,公众的广泛参与有利于决策部门获得更多科学、合理的信息。公众是供给侧改革成果最直接的体验者,也是改革效果最公正的评价者。公众参与公共服务供给侧改革,就是给决策部门提供了一条广泛收集民意的渠道,为制定出合乎社会发展、符合民意、符合国情的正确决策奠定了基础。这不仅增强了改革的科学性、合理性,避免改革少走弯路,还使得改革更容易得到社会公众的广泛认同和普遍支持。所以,新时期推进公共服务供给侧改革,需要牢牢把握住人民群众这个主体性原则,鼓励人民群众积极参与改革。

为此,政府要主动创造公众参与条件,拓宽公众参与渠道,健全公众参与机制,把广大群众有效动员组织起来。通过建立健全通畅的需求表达、反馈机制,将自上而下的调查与自下而上的信息传递结合起来,确保及时有效地获取公众的公共服务需求信息,作出合理的、有针对性的供给安排。最终形成社会改革人人参与、人人尽力、人人享有的良好局面,使全体人民在共建共享发展中有更多获得感与幸福感,增强发展动力。

(作者单位:湘潭大学公共管理学院)

来源:中国社会科学网-中国社会科学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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