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的科学内涵

发布时间:2013-02-18 发布者: 浏览次数: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的科学内涵

党的十八大报告第五部分专门论述了坚持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和推进政治体制改革问题。一个国家选择什么样的政治发展道路,关系其民主政治建设的走向,关系其经济社会的发展和国家政权的稳固。中国共产党坚持把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同中国具体实际和时代特征相结合,在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的实践中,走出了一条符合中国国情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这是一条完全为国家富强、民族振兴、人民幸福和社会和谐提供根本保障的政治发展道路。这一政治发展道路既坚持了社会主义政治文明的本质属性,又体现了鲜明的中国特色,无论是指导思想和目标取向,还是核心机制和制度模式上,都有着特定的内涵。

指导思想: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理论

从指导思想看,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坚持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以及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尤其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中所包含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理论的指导地位。简洁地说,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理论就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的指导思想。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理论是马克思主义民主政治理论在当代中国的具体化,是中国共产党人对马克思主义民主政治理论的创造性发展,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的重要组成部分,它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经济理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理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理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生态文明理论等共同构成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整体。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理论所包含的社会主义政治文明建设理论、政治体制改革理论、人民民主专政理论、社会主义法治理论等,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发展方向的理论基础,是中国社会主义政治文明建设的灵魂和指针,是中国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发展的重要体现。在不断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发展过程中,要始终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理论的指导地位不动摇。

目标取向:政治民主化、政治法治化、政治稳定化和政治清廉化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的目标取向包括政治民主化、政治法治化、政治稳定化和政治清廉化等方面内容。政治民主是社会主义政治制度的本质特征,也是社会主义政治制度的生命力之所在。政治民主化的目标主要包括三个层面,即:政治观念进步、政治参与的广泛性、政治统治与政治管理的民主化和制度化。政治稳定化是指政治系统在运行过程中所出现的有序性和连续性。政治清廉化意味着公共权力规范、公正和健康运作,公共权力服从和服务于公共利益和大众利益,而不是个人谋取私利的工具。政治清廉化的含义包括建立起有效的权力运行制约机制和监督机制,制定合理的资源分配制度,防止和克服政治权力异化与权力滥用等。政治法治化作为人类社会进步和文明的标志,是现代化建设过程中不可缺少的内容,是衡量一个社会是否实现现代化的重要尺度。法治社会的形成和发展,意味着法律向社会结构的各个方面和层次扩张和渗透。

核心机制: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三者有机统一

从改革开放以来开辟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的历史来看: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的核心机制是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三者的有机统一。不仅改革开放以来中国政治所取得的进步是以这一核心机制为基础的,而且未来政治发展也取决于这一机制的充分实现。就这一核心机制的内在逻辑而言,人民当家作主是政治发展的价值目标,决定着发展的性质;依法治国是政治发展的基本途径和方略,决定着发展的形式;而党的领导则构成了政治发展的现实保障,是影响发展最为主动和有效的力量。党的领导是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的根本保证,离开了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就会落空,依法治国也就无法真正实现和落实。人民当家作主,就是人民群众在党的领导下,掌握国家政权,行使民主权利,管理国家事务、管理经济文化事业、管理社会事务。依法治国是党领导人民治理国家的基本方略。在当代中国,无论是党的领导,还是人民当家作主,都必须在法制范围内进行,都必须严格依法办事。

制度模式:人民民主专政制度、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民族区域自治制度以及基层群众自治制度

一般而言,政治制度主要包括国家制度、政府制度、政党制度和选举制度。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经过半个多世纪的发展,已经建立起一套适合中国国情的完整的制度模式。人民民主专政制度、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民族区域自治制度以及基层群众自治制度,构成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的制度体系。

人民民主专政制度是我国的国体,是四项基本原则之一,形成时间最早,当然应该是核心内容。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我国的政体,它是最有利于保证人民行使自己的权利,能够便利人民群众经常经过这样的政治组织参加国家的管理,从而充分发挥人民群众的积极性和创造性的政治制度。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是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政党制度,其优势在于既能实现广泛的民主参与,集中各民主党派、各人民团体和各界人士的智慧,促进执政党和各级政府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又能实现集中统一,统筹兼顾各方面群众的利益要求。民族区域自治制度,是指在国家统一领导下,各少数民族聚居的地方实行区域自治,设立自治机关,行使自治权的制度,其最大的特色是实现了民族自治和区域自治的统一。基层群众自治制度作为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基础性工程,也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的核心内容。

(作者张浩:中共广东省委党校党史党建教研部副教授、博士)

(来源:南方日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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