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与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学术研讨会综述

发布时间:2014-05-01 发布者: 浏览次数:

“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与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学术研讨会综述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系列重要讲话,日前,由儒学与中华文化复兴协同创新中心主办、山东大学儒学高等研究院承办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与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学术研讨会”在京召开。来自中国社会科学院、清华大学、北京大学、北京师范大学、武汉大学、山东大学、中国孔子研究院等高校和科研单位的20多位专家学者围绕会议主题进行了深入的研讨。

中央社会主义学院党组书记叶小文指出,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与培育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是当前我们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必须高度重视的重大课题。促进经济社会健康发展必须有效地解决市场经济既排斥道德又要求道德的道德悖论。深入挖掘和阐发中华优秀传统文化讲仁爱、重民本、守诚信、崇正义、尚和合、求大同的时代价值,可以为化解市场经济道德悖论独辟蹊径。

自由、平等是市场竞争和现代社会的核心理念,也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重要内容。山东大学儒学高等研究院曾振宇教授认为,中国哲学与文化传统的自由思想源远流长,中国传统文化当中有丰沛的积极意义上的自由精神。中国孔子研究院院长杨朝明教授认为,先秦原始儒学与现代社会有着无法割裂的亲和力和契合点,先秦儒学中的自由、民主、平等和德性精神值得我们深入开掘与研究。只有从源头活水孔子那里讲起,才能把握好儒学的真精神。

教育部社科司司长张东刚结合教育部《完善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教育指导纲要》的主要精神,强调需要从爱国、处世、修身三个层面来凝练中国优秀传统文化教育的主要内容,通过这三个层面的教育使孩子有自信、懂自尊、能自强,使他们有天下兴亡、匹夫有责的家国情怀,有仁爱共济、立己达人的社会关爱精神,从个人修养来说,要知荣辱,守诚信,敢创新。

武汉大学国学院院长郭齐勇在书面发言中呼吁:在优秀传统文化的传承方面,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应有自觉,且应有作为。除了家教之外,中小学基础教育在国民人性、人格的养成上是最为重要的环节。国民教育中应增加国学教育的内涵。国学教育的核心则是中华民族的精神信念、价值观念与人格情操的教育。小学生应多学一点蒙学读物、家训、古典诗词与论文的名篇,小学高年级学生可以适当读一点《四书》《史记》选录。

与会学者从儒家美德伦理的角度对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进一步完善作了积极探讨。清华大学哲学系曹峰教授认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是中国走向文明大国的重要标志,拥有这种核心价值观的当代中国人有着崇高理想、远大胸怀。清华大学哲学系唐文明教授认为,倡导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应重视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中具有积极意义的价值理念,仁爱、孝道等美德在儒学中有着极其重要的地位,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中也应该有所体现。

与会者一致认为,坚持古为今用,推陈出新,有扬弃地予以继承,有创造地加以传承,是繁荣发展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重要方针。在现代社会,不同学科、不同部门领域的交叉与协同合作是创造创新的必要途径。儒学与中华文化的传承创新是一项极其复杂的系统工程,涉及很多知识领域,这就需要不同学科、不同高校、不同部门的合作协同。

儒学与中华文化复兴协同创新中心于2012年9月组建,主要牵头单位有山东大学、清华大学和北京师范大学。中心成立以来,三大高校与相关协同单位通力合作,在义理的现代阐发、经典的整理汇校、儒学的宣传推广、乡村文化建设等方面做了努力探索,获得了积极的社会反响。

(作者:李艳容、翟奎凤;来源:《光明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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