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西方马克思主义的国家理论

发布时间:2014-05-28 发布者: 浏览次数:

评西方马克思主义的国家理论

孙承叔

国家问题是西方马克思主义思考的核心问题之一,按照思想发展的内在逻辑,大约经过了三个阶段,虽然每一阶段思考的重心有所不同,但内核是一致的,即国家与社会生活,尤其是与公众生活世界的关系。西方马克思主义国家理论的第一阶段,主要是指20世纪二三十年代,随着西方发达国家无产阶级革命失败而产生的对国家问题的反思。

一、近代社会分析的第一框架

西方马克思主义的国家理论是在近代国家理论基础上发展起来的。

近代社会分析的第一个框架是“家庭-市民社会-国家”框架。在近代以前,现代意义的市民社会并没有形成和独立,因而社会的总体框架是政治国家和家庭(经济是家庭的一部分),随着个人从家庭、政治和宗教束缚中走出来,以经济交往为核心的市民社会才逐渐形成。黑格尔的功绩就是承认了这种进步,正像马克思所说:“黑格尔把市民社会和政治社会的分离看作一对矛盾,这是他较深刻的地方,但错误的是:他满足于只从表面上解决这种矛盾。”[1]即不是从根基上改造市民社会,而是希望通过国家缓和市民社会的内在矛盾。现实生活是,不是国家决定家庭和市民社会,而是家庭和市民社会决定国家,“家庭和市民社会是国家的前提,它们才是真正的活动者,而思辨的思维却把这一切头足倒置。”[2]因而家庭和市民社会构成社会分析的基础层面,而“政治国家没有家庭的天然基础和市民社会的人为基础就不可能存在。它们是国家的必要条件。”[3]

在黑格尔和马克思那里,市民社会的本质含义是指社会的经济领域,如黑格尔所说:“市民社会是个人私利的战场,是一切人反对一切人的战场,同样,市民社会也是私人利益跟特殊公共事务冲突的舞台,并且是它们二者共同跟国家的最高观点和制度冲突的舞台。”[4]所不同的是,马克思把18世纪市民社会与国家关系的理论拓展为理解整个人类历史的基础:“这种历史观就在于:从直接生活的物质生产出发来考察现实的生产过程,并把与该生产方式相联系的、它所产生的交往形式,即各个不同阶段上的市民社会,理解为整个历史的基础”。[5]而黑格尔则在市民社会的经济含义之外还包含着某种意识形态的因素,即“市民社会也是私人利益跟特殊公共事务冲突的舞台,并且是它们二者共同跟国家的最高观点和制度冲突的舞台。”黑格尔虽然认为市民社会“使每个人在为自己取得、生产和享受的同时,也正为了其他一切人的享受而生产和取得。”“使人们之间在满足其他需要上的依赖性和相互关系得以完成,并使之成为一种完全的必然性。”[6]但市民社会是建立在财产私有和能力私有基础上的,因而无法克服内在的不平等,“一方面受到自己的直接基础(资本)的制约,另一方面受到技能的制约,而技能本身又转而受到资本,而且也受到偶然情况的制约;后者的多样性产生了原来不等的禀赋和体质在发展上的差异。这种差异在特殊性的领域中表现在一切方面和一切阶段,并且连同其他偶然性和任性,产生了各个人的财富和技能的不平等为其必然后果。”[7]因此,市民社会不仅需要警察和法律保护财产私有和秩序,而且需要国家这一更高的伦理实体引导和管理市民社会。“国家是伦理理念的现实——是作为显示出来的、自知的实体性意志的伦理精神,”“国家是绝对自在自为的理性的东西。”[8]国家承担着调整家庭和市民社会的任务,“调整家庭和市民社会的规律,是映现在它们中的理性东西的制度。”[9]国家使普遍性与特殊性更好地结合,“赋予特殊性以全面发展和伸张的权利,而赋予普遍性以证明自己既是特殊性的基础和必要形式、又是特殊性的控制力量和最后目的的权利。”[10]一句话,在黑格尔那里,国家是作为解决家庭和市民社会矛盾和冲突的力量而出现的,他的目标不是改变这种生产方式,而是希望通过国家来完善这种生产方式,使整个社会上升到一个新的伦理实体。黑格尔的思路潜在地成为整个西方马克思主义的主要理论方向:不是批判资本,而是在资本的基础上从文化、道德上完善国家。

二、意识形态国家机器

在国家层面,首先注重文化和意识形态的是葛兰西。20世纪20年代,西方无产阶级革命相继失败(德国、巴伐利亚、奥地利、匈牙利),对于这一事实的反思,首先导致葛兰西社会分析框架的变化。葛兰西发现,西方无产阶级之所以失败的原因是因为西方国家具有比东方国家更强的意识形态领导权。他发现西方进入资本主义社会以后,从市民社会中发展出一种维护资本统治的意识形态,正是这种意识形态统治着人们的思想并导致了无产阶级革命的失败,因此,作为市民社会的意识形态已经不再是经济的一部分,而是国家的一部分,市民社会国家化了,因而无产阶级如果单纯进行政治领域的暴力革命而不夺取意识形态的领导权,无产阶级就不能取得革命的胜利,也就是说,无产阶级只有夺取双重领导权,政治的和意识形态的,才能最后取得胜利。

由此,葛兰西提出了市民社会国家化的分析框架,葛兰西认为:“我们目前可以确定两个上层建筑‘阶层’:一个可称作‘市民社会’,即通常称作‘私人的’组织的总和,另一个是‘政治社会’或‘国家’”[11]“在俄国,国家就是一切,市民社会处于原始状态,尚未开化;在西方,国家和市民社会关系得当,国家一旦动摇,稳定的市民社会结构立即就会显露。国家不过是外在的壕沟,其背后是强大的堡垒和工事。”[12]因此必须进行全面的革命,单有武装斗争是不行的。也就是说,在经济的市民社会之上衍化出文化的市民社会或意识形态的市民社会,它们共同保卫着资本主义社会。

因此,现代社会统治阶级即“社会集团的领导作用表现在两种形式中——在‘统治’的形式中和‘精神和道德领导’的形式中。”[13]单纯从政治统治的角度不能理解现代国家,在“国家的一般概念中有应该属于市民社会概念的某些成分(在这个意义上可以说:国家=政治社会+市民社会……)。”[14]“国家=政治社会+市民社会”成为葛兰西市民社会国家化理论的最明确公式,在这里市民社会承担着精神和道德领导权的作用,因此,“市民社会也是‘国家’。并且不仅如此,市民社会恰好构成国家。”[15]显然,葛兰西的社会分析框架与马克思、黑格尔相比发生了变化,他不再强调市民社会的经济功能,而是在经济功能基础之上强调市民社会的文化功能和意识形态功能,这一功能黑格尔曾经提到,但没有作为重点,而葛兰西则重点发挥了后一功能。这一路向对西方马克思主义影响很大,西方马克思主义的社会批判理论从总体上倾向于文化而非资本,与这一分析框架的改变有很大关系。

由此提出了意识形态领导权理论和有机知识分子理论。葛兰西认为:“一个社会集团能够也必须在赢得政权之前开始行使‘领导权’(这就是赢得政权的首要条件之一);当它行使政权的时候就最终成了统治者,但它即使是牢牢地掌握住了政权,也必须继续以往的‘领导’”。[16]因此,无论是在赢得政权之前,还是之后,牢牢掌握意识形态领导权,对所有民众进行思想领导,是夺取政权和巩固政权的必由之路。因为国家在性质上不仅是暴力的,同时是伦理的,即服务于公众的性质。葛兰西说:“每个国家都是伦理的,因为它的最重要职能之一是把广大居民群众提高到符合生产力发展需要从而符合统治阶级利益的一定的文化和道德水平(或形式)。”[17]也就是说,服务于公众并获得公众的支持是国家合法性的根源。而一旦失去了公众的支持,国家就会发生“‘权威的危机’。而这也就是领导权的危机或整个国家的危机。”[18]

要行使国家的意识形态领导权,有机的知识分子就十分重要。葛兰西说:“我的知识分子概念非常宽泛,不局限于流行的大知识分子的概念。这种研究还将导致对国家概念的某些规定,通常国家被理解为政治社会(为使人民群众同某种生产类型及特定时期经济相一致的专政或强制机关),而不是视为政治社会与市民社会(某个社会集团,通过教会、工会、学校等所谓非政治组织对整个民族社会行使的领导权)的平衡。”[19]这里葛兰西实际上对国家的功能或性质作了全新的理解,即国家不能仅仅被理解为政治社会,它的最重要功能或性质是要确保政治社会和市民社会之间的平衡,只有从这一视角才能真正理解有机知识分子和意识形态领导权,理解国家的教育功能。葛兰西说:“实际上,应该把国家看成一位‘教育者’,因为它的目标完全在于创造一种新型的或者新水平的文明。国家从根本上说是对经济力量起作用的,它重组并发展经济生产机器,它改变经济基础,但我们不能因为这样的事实而得出结论说,上层建筑的事情就可以放任自流,可以让它们自发地发展,随意、偶然地发生。在这个领域里,国家同样是‘合理化’、加速发展和泰勒化的工具。”[20]有机知识分子就是每一社会集团内部自觉行使意识形态领导权的知识分子,“在建立自己统治地位上发展着的每一集团最显著的特征之一,就是它为同化和‘意识形态’上战胜传统知识界而斗争,——这个集团同时形成自己有机的知识界越有力,则同化与战胜的完成更加迅速,也更加有效。”[21]因而有机“知识分子也就是上层建筑的‘活动家’。……知识分子是统治集团的‘管家’,用他们来实现服从于社会领导和政治管理任务的职能。”[22]

既然国家的功能在于政治社会与市民社会间的平衡,那么政治民主就是达到这种平衡的有力手段,葛兰西说:“政治民主力图使统治者与被统治者相互关系的协化(指被统治者同意基础上的统治)。”[23]这一点在民主的议会制国家里表现得更加充分。“在实行典范的议会制度的国家里,‘正常’实现领导的特点是采取各种平衡形式的强力与同意的配合,而且避免强力过于显然地压倒同意;相反地,甚至企图达到表面上好像强力依靠大多数的同意……”[24]在这里,葛兰西实际上已经提出了国家政权的合法性问题,即合法性的基础是大多数人民的同意。而官僚主义集中制的本质是反民主,“如果在国家中占优势的是官僚主义的集中制,那么这就表明领导集团达到饱和以后成了狭隘的小集团,他们努力的是永久保持自己的利己主义的特权。”[25]在官僚主义统治下,贪污和舞弊就成为社会的必然现象:“舞弊和欺骗处于同意与强力之间的中间地位,它们是一定情况下的特有现象。”[26]

循着葛兰西的思路,阿尔都塞明确提出了意识形态国家机器理论,阿尔都塞认为“葛兰西是在我走的这条路上走过一段距离的唯一的人。他有一个‘值得注意的’想法,即国家不能归结为(镇压性)国家机器,而是像他说的包含若干‘市民社会’的机构:教会、学校、工会等。”[27]“国家不能归结为镇压性国家机器”是对传统国家理论的修正,只有从意识形态国家机器角度才能理解西方革命的艰巨性。阿尔都塞认为“镇压性国家机器‘以暴力方式’执行职能,而意识形态国家机器‘以意识形态方式’执行职能。”[28]前者表现为强制,后者表现为说服,二者运作方法、组织原则、侧重点都是不同的,“镇压性国家机器是一个有组织的整体,……意识形态国家机器则是多样的、不同的、‘相对独立’的。”[29]尤其是意识形态国家机器,阿尔都塞进行了专门的研究和分类,并对教育在当代的特殊地位作了有深度的肯定:“我这里所说的意识形态国家机器是指一些以专门机构的形式呈现在直接观察者面前的实在。……我们暂时可以认为下述机构是意识形态国家机器:——宗教意识形态国家机器(各种教会体系);——教育意识形态国家机器(各种公私立学校的体系);——家庭意识形态国家机器;——法律意识形态国家机器;——政治意识形态国家机器(包括不同政党在内的政治体系);——工会意识形态国家机器;——信息意识形态国家机器(出版物、广播电视等);——文化意识形态国家机器(文学、艺术、体育)。”[30]阿尔都塞实际上已经发现社会在进行两种不同却又紧密相关的生产,一种是物质财富生产,另一种是人的生产,尤其是人的意识的生产,“我完全有理由认为,在站前台的政治意识形态国家机器的幕后,资产阶级所建立的首要的,即主导意识形态国家机器是教育机器,教育机器的职能实际上已取代了先前占主导地位的意识形态国家机器教会。”学校在人的教育中又担当了主要的角色,“在这一演奏中,有一种意识形态国家机器肯定起主导作用,……这就是学校。”[31]阿尔都塞以自己独特的方式强化了马克思主义的国家学说,在社会分析框架中实际上增加了一种新的层次,一种有争议的层次:公共意识形成领域,葛兰西命名它为市民社会,阿尔都塞命名它为意识形态国家机器,本质上都是指政党、工会、教育、家庭、文化、传媒等一切作用于人的意识的非强制的活动领域,这里有政府的有意识行为,也有民间的有意识行为,有的学者把它归为民间交往领域(如哈贝马斯),其实质都是作用于人的意识,改变人的价值取向和行为方式。对这一领域的关注才真正产生了西方马克思主义的社会批判理论。阿尔都塞实际上提出了社会分析框架的四个层次:“家庭-市民社会(经济)-意识形态国家机器-镇压性国家机器”。

三、独裁主义国家批判

西方马克思主义国家理论的第二阶段是对独裁主义国家批判。第二次世界大战期间,随着法西斯主义猖獗,独裁主义国家的兴起,西方马克思主义再一次围绕着国家这一核心问题,展开了对现代社会的批判。

在法西斯统治下,人的生命遭到史无前例的摧残,其原因在什么地方呢?其根本原因就在于政治与经济的联盟或一体化,在于政治成为经济(资本)的极大帮凶,国家成为资本的代言人和执行者。马尔库塞曾明确指出:“法兰克福学派最重要的一个贡献是,认识并指出了法西斯主义与资本主义内在联系。”[32]因而从政治上批判法西斯独裁国家成为二战前后西方马克思主义的理论重心。

霍克海默首先指出:“国家资本主义乃是当代的独裁主义国家。”[33]国家政权与资本连成一体,国家成为最大的资本家。一方面国家摆脱了对私人资本的直接依赖,成为经济领域的主导性力量。另一方面,在国家的帮助下,财富又源源不断地流向资本家。如霍克海默所说:“整体的中央集权下的经济统制或国家社会主义乃是独裁主义国家最一般的表现形式,独裁主义国家已使自身摆脱对私人资本的依赖。”[34]取得了经济领域的主导地位。另一方面国家又与资本结成联盟,“在这些国家中,剩余价值也是在国家的控制下获得并进行分配的,然而,这些剩余价值却以利润的旧名义大量地流入工业巨头和土地所有者的手中。”[35]在国家与资本的双重压迫下,人民受到了极大的伤害,因而霍克海默断言,“一切形式的独裁主义国家都是压抑性的。”[36]弗罗姆认为集权主义的本质是“在国家社会主义的旗帜下残酷地压迫人民。”“不管它如何乔装打扮,它的既定目的就是使个人屈从于外在的目标,并且削弱真正的个性发展。”[37]在这里,霍克海默、弗罗姆实际上已经把人民的利益作为评判政治与经济合法性的标准,无论这种联盟称作国家社会主义或者国家资本主义。马尔库塞认为“‘极权主义’不仅是社会的一种恐怖的政治协作,而且也是一种非恐怖的经济技术协作。”[38]“法西斯国家就是法西斯社会,极权主义的暴力和极权主义的理性都来源于现存社会的结构。”[39]国家依靠政治权力成为最大的资本家,而人民依然一无所有。

霍克海默还思考了独裁主义的历史根源,认为“人们早就从资产阶级时代的激进的党派中看到向独裁主义国家发展的运动。法国革命便是后来历史的缩影。罗伯斯庇尔将权力集中在公共安全委员会的手里,并使议会降低为立法的橡皮图章,从而在雅各宾党的领导下统一行政管理和控制的职能,国家调节经济。”[40]因而“法国革命倾向于极权主义。”[41]而当时的德国也倾向于集权主义,“德国社会主义民主党的创始人和德国国家资本主义的创始人俾斯麦之间的模糊联系具有象征性的意义。二者的目的都在于实行国家控制。”[42]

因此从根源上讲,霍克海默认为:“资产阶级和法西斯主义组织之间的联盟产生于对无产阶级的恐惧。”[43]正是对无产阶级的恐惧,对社会主义的反对,以及对自由主义的修正导致了国家极权资本主义——法西斯主义。马尔库塞则从垄断资本的政治扩张角度揭示法西斯的根源:“法西斯主义的根源可归因于增长的工业垄断同民主制度之间的对抗。在第一次世界大战后,……最强大的工业集团趋向于采取直接执政,以组织垄断生产,击溃社会主义反对派和重新开始帝国主义的扩张主义。”[44]应该说这些见解都是非常深刻的,当资本主义走向帝国主义,并以对外拓展作为资本发展的最主要途经时,经济上的垄断必然走向政治上的垄断,这是国家资本主义产生和发展的根本动因。

赖希、马尔库塞、列斐伏尔、哈贝马斯在批判法西斯主义的同时也对斯大林的集权主义展开了批判。

赖希在《法西斯群众心理学》中认为社会主义的本质是自治,而斯大林模式的社会主义不是自治而是集权,因而这种社会主义“代表了对社会主义运动的歪曲。不管它是多么无意识地产生出来的,这种歪曲应归因于人民群众结构上的束手无策。”[45]也就是说,人民的民主和主权应该成为衡量社会主义的标准。赖希认为列宁所开创的道路被斯大林所歪曲了,“社会学文献很少注意这样一个事实,即列宁在他关于革命的主要著作中,并没有把大部分注意力集中在‘推翻资产阶级’上,而是集中在此后的任务上:用无产阶级的机器取代资本主义的国家机器,并用社会的自治取代无产阶级专政(社会民主=无产阶级民主),社会的自治被认为是共产主义的突出特点。”[46]但是列宁有一个缺点,“列宁未能看出新的国家官吏机构的危险。显然,他相信无产阶级官吏不会滥用他们的权力,会坚持真理,会教育劳动人民独立。他没有论述人类结构的深不可测的生物病态。”[47]因而到斯大林时代,列宁的思路被篡改了,“如果人们特别留意一下自1937年以来的苏联文献,人们就会看到,所做的最大努力是加强(而不是放松)无产阶级国家机器的权力。不再提最终用自治来取代这种权利的必要性。然而,为了理解苏联,这一点恰恰具有决定性的重要意义。”[48]他不同意无产阶级专政就是无产阶级民主的说法,他认为这是“政党官僚的一种发明。”[49]“无产阶级专政(它应立即让位于人民群众的自治)和‘最民主的’民主同时存在。这是个社会学上的胡说,是所有社会学概念的混淆。”[50]“无产阶级专政并不等同于社会民主。”[51]“列宁的社会民主应该是一种在性质上完全不同的社会管理,不单是形式上的议会主义的一种量的改进。应该用工人的现实的和实际的自治来代替国家的无产阶级专政。‘无产阶级专政’和劳动群众的自治是不可能并行存在的。作为一种政治要求,它是混乱的和胡说八道的。在实际现实中,它是政党官僚的专政,以形式的民主议会主义为伪装来统治群众。”[52]

因此,“无产阶级专政不应被当作一种永恒状态,而应被当作一个过程,这个过程开始于打碎权威主义国家机器和建立无产阶级国家,结束于社会的完全自我管理、自由。”[53]也就是说,无产阶级专政一旦建立,它的发展方向不应该是政党官僚的专政,而应该是社会的自治,是人民参与国家管理。

因此,国家的消亡本质上就是向社会自治的进化。“一个力图实现真正的民主的社会,决不应忽视这样一个原则,国家的任务是使自己成为越来越多余的,犹如一个教育者在对儿童尽了他的义务之后也就成了多余的一样。如果没有忘记这一原则,那么流血不仅可以而且必将得以避免。只有在国家明确而毫不含糊地废除自身的情况下,劳动民主才可能有机地发展;相反,如果国家权力使自身永恒化并忘记了自己的教育任务,那么它就会使人类社会记住,它的产生是出于必然性,它的消失也一定出于必然性。”[54]因为无产阶级专政的实质是社会自治,如果国家权力不是还权于民,而是使自身权力永恒化,那么由于脱离并背叛了人民,那么这种权力的消失也就是必然的。“因此,国家的消亡、向社会自治的进化,是靠那些曾作为自主的并凌驾于社会之上的组织逐渐被废除的程度,靠群众,绝大多数人参与管理,即‘社会自治’的程度来衡量的。”[55]由于斯大林背叛了列宁的社会自治理论,因而斯大林的社会主义不是真正的社会主义,而是排斥人民于权力之外的“社会主义”。

列斐伏尔认为“国家理论是马克思主义思想的最高点,是马克思主义思想中最核心的内容”,[56]但是我们在马克思、恩格斯的著作中却看不到现成的国家理论,而只是散存于各处的具体观点。“在马克思和恩格斯的著作中,没有一种‘马克思主义’的国家理论,有的是好几种稍有不同的理论草图。”[57]严格讲“是三种草图,是三种有相互混杂的轮廓:第一种是‘集体资本家的’,即‘总资本家的’国家,这种国家把占统治地位的阶级利益或部分阶级利益强加在其他阶级,特别是劳动阶级的身上;第二种是处于各个阶级之上的国家,这种国家具有寄生和掠夺性;第三种是关心整个社会、管理市民社会的国家,这种国家甚至给市民社会带来好处。”[58]这就为后人的不同理解提供了可能。

“对于马克思来说,无产阶级专政同民主的深化、同国家的衰亡是相吻合的。”“而对于斯大林来说,无产阶级专政变成了一种经常能够行使暴力和国家专制的手段。”[59]“他充分地懂得国家的权威,他通过操纵的和生产的方面抓住国家的权力,在行使权力的同时,又往往以利益为理由和以国家的逻辑为借口。……政权只按照他的意愿进行运转,在社会主义的招牌下建立一个专制的政权。”[60]“在这个问题上,他同在其他问题上一样,损害了马克思的思想,使之变得虚弱。斯大林的这些做法,实际上是忘记了专政与民主之间的关系与联系,其结果是迫使人们产生这样一种想法,即必须放弃无产阶级专政,以便维护民主的合法地位。斯大林的这些做法,特别是滥用无产阶级专政的手段,给国家的衰亡罩上了一层阴影。”[61]在斯大林的统治下,人民的日常生活一直处于低水平,这种低水平表现在两个方面:政治的无权和生活的清贫。列斐伏尔断言:“低水平的日常生活必有低水平的政治,必须为达到正常性政治生活与被肯定的日常性而斗争。”[62]

马尔库塞也认为斯大林背离了列宁的社会主义路线,从民主走向集权,这是一种路线断裂,他说:“必须提出一个问题,列宁主义和斯大林主义是否存在一个‘断裂’。在布尔什维克革命早期和十分发达的斯大林主义国家时期之间的这种差别是显著的:这种差别急速表现为极权主义和独裁主义的中央集权不断发展成长,表现为不是无产阶级和农民的专政,而是对无产阶级和农民的专政的日益加剧。”[63]“斯大林主义的高度恐怖和希特勒统治巩固相符合。”[64]萨特也对斯大林的集权提出了批评:“斯大林就是党和国家,确实如此。或者更确切地说,党和国家是斯大林。”[65]哈贝马斯则认为,十月革命一开始“并没有直接的社会主义目标。但是,它却建立了一种干部统治;斯大林依靠的就是这种干部统治。”[66]因此,虽然苏联在反法西斯战争中作为世界强国出现,但是,“社会主义的苏维埃道路,为发展中国家介绍的似乎只不过是一种缩短了的工业化方法;这种方法同实现真正的社会解放相去甚远,甚至在时间上使自己落后于资本主义的法治国家的成就,成了一党专制的合法的暴政。”[67]不难发现在国家反思的第二阶段,西方马克思主义由反对法西斯主义的国家独裁,进而转向对集权主义国家的批判,这种集权主义的根本特征就是国家掌控主要的经济命脉,成为社会生活的绝对主导,因而无论是国家资本主义或国家社会主义,在本质上是一样的,它们的结果都是人民的无权和边缘化,因为社会主义的本质是自治,是权力的下放,是人民地位的上升,而不是政党或官僚集权。

四、国家的自主性

在第二、第三阶段之间,有一位思想家必须提起,他就是阿尔都塞的学生普兰查斯。普兰查斯在上世纪70年代,被认为是西方最有影响力的马克思主义政治理论家。他与其他西方马克思主义者不同,其他“西方马克思主义故意闭口不谈那些历史唯物主义经典传统最核心的问题:如详尽研究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的经济运动规律,认真分析资产阶级国家的政治机器以及推翻这种国家机器所必需的阶级斗争战略。”[68]普兰查斯一生专注于这些问题的研究,因此,是“一个非典型的西方马克思主义者”。

普兰查斯继承阿尔都塞的结构主义分析方法,认为个人的存在本质上是一种社会存在,因而是从属于社会结构的,只有通过结构才能更深刻地理解个人,理解社会。在这一点上,他与阿尔都塞不同,阿尔都塞否认自己是一个结构主义者,而普兰查斯则认为“我是一个马克思主义结构主义者,因为我并不把充分的重要性赋予具体的个人和创造性人物的作用;赋予人的自由和活动;赋予自由意志和人的选择能力,赋予和必然性相对立的‘计划’。”[69]普兰查斯是从社会整体结构角度理解社会、理解历史的。

普兰查斯认为任何社会形态都是一种结构,它由若干不同的生产方式叠合构成,单纯一种生产方式的“纯粹”存在,“严格讲来在现实中是不存在的。资本主义、封建和奴隶制生产方式严格讲来也都是并不存在的,”“社会形态,就最广泛的意义而言,也就是在一定时期的历史存在的一个社会整体,……它代表一种特殊结合,也就是若干‘纯粹’生产方式的特殊迭合,……只有这种结合才是严格名副其实的存在,在这种意义上一切存在的都是作为一种特殊事物的社会形态。”[70]“社会阶级就是各种结构的整体及其相互间关系的产物。”[71]因而结构的、阶级的分析方法远比个体的分析方法重要得多。社会由多种生产方式迭合而成,其中每一种生产方式又是一个整体,它并不等同于一般的经济,“(即严格意义的生产关系),而是指各种结构和实践的特殊结合,……也就是属于这种生产方式的许多部门结构。正如恩格斯曾用图解方式说明的那样,一种生产方式包括各个不同环节或方面即经济、政治、意识形态和理论方面。……其中占统治地位的归根到底是经济环节。……构成每个层次方面的那些关系并不是简单的,而是受到其他层次方面关系多重影响即多元决定作用的。”[72]

因此,在普兰查斯那里,社会结构是立体的,不仅多种生产方式并存,而且每种生产方式都有与之相对应的政治、意识形态和理论,它们共同影响着社会存在。由此,普兰查斯作了二方面的延伸,首先批评了单纯经济标准的阶级分析方法:“在生产方式和社会形态中,经济的地位确实有着决定性的作用;但是,政治和意识形态(上层建筑)也有着非常重要的作用。事实上,不论在什么时候,马克思、恩格斯、列宁和毛泽东在分析社会阶级时,都摆脱了单纯的经济标准的界限,他们都十分明确地涉及政治和意识形态的标准。”[73]也就是说,“一个社会阶级是根据它在社会实践总体中的地位,即根据它在社会总体劳动分工中的地位来加以定义的。这一总体包含着政治的和意识形态的关系。”[74]因此,单从经济角度理解阶级是不全面的。“经济主义把社会阶级说成只是经济一个方面的问题”,[75]其实质就是忽视政治与意识形态领域中的阶级问题。“马克思对社会阶级的分析从来都不单单指经济结构(生产关系),而总是指生产方式和社会形态的结构的整体,指由不同方面所维持的各种关系。我们不妨说,一切问题的发生首先在于经济方面,其次在政治方面,再次在意识形态方面,似乎社会阶级就是各种结构的整体及其相互间关系的产物。”[76]而割裂阶级与意识形态的内在关系是阿尔都塞《意识形态和意识形态国家机器》一文的主要缺点,普兰查斯在《法西斯主义与专政》一书中对此提出了批评:“我认为此文在某种程度上既有抽象性又有形式主义,它没有给予阶级斗争以它应得的地位,我认为在此文中有某些应予责备的错误。”[77]同样,普兰查斯也对卢卡奇为代表的经济主义倾向提出了批评:“对马克思主义社会阶级理论的另一种歪曲,是‘经济主义’的解释,它是和以青年卢卡奇为代表的‘唯意志论’学派始终相对应的。根据这种解释,社会阶级仅仅存在于按照经济主义的方式设想出来的生产关系方面,也就是说,社会阶级被说成是承担者在劳动过程中的地位及其他们与生产资料的关系。”[78]

另一方面,普兰查斯拓展了对国家的认识,即国家不是单纯的上层建筑,而是与经济具有不可分割的相关性。在一个地方,他甚至把国家看成是生产方式的构成部分,形成“资本主义生产方式中的资本主义国家”[79]这样的提法。这样,国家就不是生产方式以外的独立部分,而是生产方式中的构成部分,经济与政治的关系,变成了总体与部分之间的关系。他一方面赞成阿尔都塞关于国家机器的分析,另一方面又批评他对经济的忽视。指出国家机器与经济机器的不可分割性,“这些机器一方面包括严格意义上的压迫性的国家机器和它的部门——军队、警察、监狱、法院系统、内务部;另一方面也包括意识形态的国家机器:教育机器、宗教机器(各种教会)、信息机器(无线电、电视和新闻系统)、文化机器(电影院、剧院和出版系统)、阶级合作的工会机器以及资产阶级和小资产阶级的政党等,在某种意义上,至少是在资本主义的生产模式中,也包含着家庭。但是,正如存在着国家机器一样,就下面这一术语的最严格的意义而言,也存在着经济机器,‘商业’或‘工厂’作为人们占有自然的一种中心的事业,物质化和具体化了它们在与政治的——意识形态的关系相结合中的经济关系。”[80]阿尔都塞仅仅把国家看成镇压性国家机器和意识形态国家机器,普兰查斯认为是很不够的,“用这种‘国家=意识形态+镇压’的概念是永远也不能理解列宁关于垄断资本主义和帝国主义的分析的。”[81]根源就在于阿尔都塞忽视了经济机器与国家机器之间的关系。家庭也是机器,这是普兰查斯对阿尔都塞的继承,因为家庭对新的个体的塑造也起着非常重要的作用。

普兰查斯认为一个社会形态内部虽然有多种不同的生产方式,但它们间的关系并不是平等的,“社会形态本身构成一个复杂的统一体,其中各种生产方式里面有一种占居统治地位。这就是说,一种社会形态是某一特定生产方式在历史条件下决定的。……在一个社会形态里一种生产方式支配其余各种方式,其结果是这种生产方式的模式(即以经济因素归根到底起决定作用为特征的这种特殊反映)反映到整个社会形态中。”这样“由历史条件决定的社会形态的特征就是其经济,政治、意识形态和理论方面或环节的特殊迭合(通过政治和多元决定作用的线索)。作为一般规律,……这种结合就是占统治地位的生产方式的结合。”[82]

因此,作为上层建筑的国家必然会反映占统治地位的阶级的利益,但是“决不能把国家贬低成为只不过是统治阶级手里的强力机器或工具。”[83]因为实际的情形要复杂得多,“国家总的说来只是统治阶级的一种简单工具这一甚至整个错误的概念,对于理解资本主义国家作用,是毫无用处的。”[84]

如前所述,任何一种现代社会,都不只是一种生产方式,“国家的特殊职能就是要成为一种社会形态各个方面调和的因素。这正是马克思主义关于国家概念的原意,即国家是一种社会形态的‘秩序’或‘组织原则’:但这并不是指现代意义的政治秩序,而是就它能够起着一个复杂的统一体所有各个方面调和的意义而言,并且是作为调节这个体系综合平衡的因素而言。”[85]

正是国家承担着调和统一体各方面力量的特殊职能,决定了现代国家不能被简单地看作是一种工具。相反,“在资本主义形态中的政治统治方面,我们可以确定有几个阶级的共存,最重要的是这些阶级中一些派别的共存,从而组成一种权力集团。”因而政治权力集团的构成不可能只是一个阶级代表,“资本主义国家的结构,这些结构使得某些阶级、某些阶级中的某些派别等等之出现于政治舞台成为可能。”[86]

由于国家中的权力集团是由不同方面的代表组成,并承担着协调社会各方关系的特殊职能,以保持社会的稳定和统一,由此形成了现代国家的一个最重要特征,即国家职能的相对自主性,这种相对自主性表明国家并不表现为统治阶级的简单工具,相反有时甚至会作出不利于统治阶级的决定。“这种自主可以采取几种具体的形式。比如说,国家可以作为这个权力集团的各个阶级和派别利益的政治保证人,来反对霸主阶级或派别的利益,并且,有时候国家也可以挑拨这些阶级和派别来反对霸主阶级或派别的利益。”[87]这样,普兰查斯引证葛兰西的话说,“国家的生命可以被认作是……在基本集团的利益与从属集团的利益之间持续不断谋求并取代不稳定的平衡的过程。”[88]

由此造成了一种“国民大众国家”的假象,资产阶级国家的合法性“表现于个体公民形式上的自由平等,表现于大众的主权和国家对人民的世俗责任。‘人民’本身被认为决定国家命运的本原,它并不是由社会阶级中充任生产承担者所组成,而是个体公民的集合,公民参与国家政治团体的表现在于普选,通过普选表现为‘普遍意愿’。”[89]由于普选制的推行和国家的自主性,公开的阶级斗争退隐了,“资本主义国家具有这样一种特性,即在其实际机构中无论哪里都不会有这种严格的政治统治形式,也就是以统治阶级与被统治阶级之间的政治关系的形式出现。在这种国家机构中,一切行事看来都好象并没有阶级‘斗争’存在。”[90]由此实现了国家的两个最隐匿的职能:“一方面向被统治阶级隐瞒其本身的阶级特性,另方面又特别把他们排斥于国家机构之外。”[91]也就是说,被统治阶级正是通过普选制而被排除于国家机构之外的。

普兰查斯的深刻性就在于指出国家的自主性是相对的,而不是绝对的。国家之所以具有某种相对自主性,其本质是国家在根本上代表了统治阶级的政治利益:“以霸主阶级领导为特点的资本主义国家,并不直接代表统治阶级的经济利益,而是代表它们的政治利益:这种国家是统治阶级的政治权力中心,是组织它们进行政治斗争的媒介。”[92]也就是说,国家是统治阶级形成阶级并进行政治斗争的媒介,为了达到它的政治利益,它有时会作出某种经济上的牺牲。“国家的目的正是要从政治上瓦解被统治阶级,在被统治阶级能够进行严格意义的政治斗争的一种社会形态中,有时这正是维持统治阶级霸主地位所不可缺少的手段。”“资本主义国家向被统治阶级的经济利益提供保证不仅不会威胁到阶级统治的政治关系,而且甚至还会为创立这种关系提供一种要素。”[93]其根本目的是为了取得政治上的合法性,即取得被统治阶级的支持。因此所谓“人民国家”的本质依然是“统治阶级的国家。”“被统治阶级的这些要求只有在当它们与统治阶级的一定经济政治利益不相违背,并且不威胁到国家权力的限度内,才能得到满足。……其所以成为可能,是因为它们的政治权力和国家机器依旧未受触犯。”[94]这就是相对自主性的实质。

更重要的是,统治阶级通过国家而在政治上被组织了起来,并形成阶级统一。“这种国民大众阶级国家的‘秘密’:资本家阶级的国家的那种制度化了的权力提供了它本身的阶级统一,正是由于它能够提出一种国民大众的国家,也就是这样一种国家,这种国家并不代表一个或若干个有决定作用阶级的势力,而是代表私人代理人在政治上统一的那种势力,这些私人代表之间发生了经济对抗,而这种国家声称它具有克服这种对抗的功能,方法是在一个‘大众国民’集体的内部把这些代理人团结起来。”[95]马克思曾经讲过无产阶级只有组成政党才能使自己从自在走向自为。在资本主义国家,分散的资产阶级不仅需要组成政党,而且只有组成国家,才能使自己真正达到阶级统一。因而资产阶级国家的真正功能是使分散的资产阶级个人组织成为统治阶级并真正达到政治上的统一,从而也就从政治上瓦解了工人阶级。即“国家从政治上组织各统治阶级,与此同时,它也保证从政治上瓦解工人阶级。”[96]

因而国家始终是统治阶级的国家,国家的自主性并不否认国家的阶级性。相反,“恰恰是这种自主构成了这些阶级的明确的、专有的政治权力。……这种自主,既没有授权给这些被统治的阶级来有效地参与政治权力,也没有把制度化的权力分割‘一部分’给他们。”“国家的任务是维持被划分为阶级的社会形态的统一性和连续性。”[97]因而“国家权力是一种结构的整体。现有各种势力的平衡产生了国家的自主性,……作为全国人民统一代表的国家政治统一,归根到底只不过是它那各统治阶级关于明确的政治权力的统一。它的相对自主是它那作为国民大众的国家统一特征的一种作用,归根到底,这种相对自主只不过是各统治阶级霸主组织所需要的那种自主而已;也就是说,它只不过是这些阶级的明确权力所不可缺少的那种相对自主而已。”[98]

在阐述了国家的阶级性和自主性以后,普兰查斯明确提出了国家建设的民主道路。普兰查斯坚决反对法西斯主义的极权主义道路:“这种极权主义国家完全垄断了与社会相对抗的个体本质;国家权力完全控制了个体活动的一切领域,私有领域被吸收到国家巨兽的子宫中去;个人完全不参与政治,个人变成了仅仅是这种新的机械巨怪的一枚轮牙而已。”[99]个人的无权,导致了阶级的无权,“在德国,纳粹国家就总是没有让这些阶级组织它们自己的政党。”[100]也就是说,人民国家的外衣剥夺了政党的合法地位,直接的结果就是阶级意志“在政治权力的各种机构中无法直接表达。”[101]因此,法西斯主义的根子不在别处,而在自由主义国家本身,“极权主义现象的很多意识形态理论家都明确地承认,这一现象的特点存在于自由主义国家本身,而这一现象的根源则在于一般的现代国家。”[102]正是现代国家的自由主义使个人蜕变为孤立的自私的个体而丧失参与政治的能力。

因而在民主的道路上,普兰查斯主张把议会民主与人民的直接民主结合起来,走一条民主发展的社会主义道路。普兰查斯认为:“有一点是确定的,社会主义应该是民主的,否则就根本不是社会主义。”[103]但这种社会主义不能仅仅只有直接民主,在这一点上,普兰查斯提出与列宁不同的思路:“和马克思不同,他(列宁)经常把代议制民主和政治自由简单归结为资产阶级的东西;代议制民主=资产阶级民主=资产阶级专政,必须连根铲除并代之以直接的基层民主和接受为委任并可以撤换的代表,换言之,代之以真正的无产阶级的苏维埃民主。”[104]

但无产阶级不经过代议制就不能把自己从国家层面上组织起来,广泛的直接民主有可能无法组织成为国家意志而演化为官僚政治。但也不能像社会民主党那样,只追求议会道路而放弃直接的人民民主。这是内容和形式的统一,因此必须“把政治上的自由和代议制民主的机构(这些也是人民群众争取到的东西)同增加直接民主的形式和雨后春笋般出现的自治团体结合起来。”[105]只有两者结合,才能确保社会主义的真正实现,这样普兰查斯就从国家层面提出了社会主义的国家特征,这对于建设中的社会主义国家而言是非常重要的,因为社会主义的本质特征就在于民主,政治上的直接民主、代议制民主、以及自治团体,这些就是无产阶级国家与资产阶级国家的根本区别。

五、国家的合法性危机

第三阶段是以哈贝马斯为代表的晚期资本主义的国家反思。20世纪下半叶,哈贝马斯对发达国家100年的历程进行总结,发现了国家政治、经济一体化的总趋势。他说:“自从19世纪最后25年以来,在先进资本主义国家出现了两种引人注目的发展趋势:第一,国家的干预活动增强了,而这种干预活动必然保障制度的稳定性;第二,科学研究与技术之间的相互依赖性日益密切,而这种密切关系使诸种科学成了第一位的生产力。”[106]第一种趋势的结果是国家权力经济化,国家成为经济稳定和发展的重要保障;第二种趋势是经济权力的政治化和意识形态化,它加倍地巩固着晚期资本主义社会。哈贝马斯认为社会由系统和生活世界两部分构成,政治系统与经济系统的联盟的直接结果就是生活世界殖民化。作为第一生产力的科学技术,不仅推进着经济的发展,而且起着意识形态的作用:“技术理性的概念也许本身就是意识形态。不仅技术理性的应用,而且技术本身就是(对自然和人的)统治,就是方法的、科学的、策划好了的和正在策划着的统治。”[107]由于科学技术巩固着金钱和权力对社会的统治,因而成为国家政权合理性的基础。在这里,哈贝马斯回避了对资本的批判,而把科学技术看作某种独立的力量,虽然有一些道理,但总体上是不深刻的。由于国家的干预和科学技术成为第一生产力,他认为晚期资本主义在两方面表现出新的特征:一方面,作为系统的构成部分,政治与经济在功能上融为一体,即“随着经济的增长,国家与经济不可避免地日益混合在一起”。“国家对经济发展过程所作的持续性调整”[108]作用增强了。另一方面,整个社会不仅政治经济一体化了,而且由于科学技术的意识形态作用,而使政治、经济、意识形态一体化了。也就是说,不仅金钱与权力联成一体,而且在市民社会中形成了一个支持这种一体化的公共意识领域,即“从具有公共性质的市民社会私人领域中,形成了一个再政治化的社会领域。在这个领域中,国家机构和社会机构在功能上融为一体。”[109]政治系统和经济系统合并为一个系统,一个按工具理性行为的系统,并且把这种原则贯彻到公共领域,使公共领域也工具理性化。“国家干预社会领域,与此相应,公共权限也向私人组织转移,公共权威覆盖到私人领域之上,与此同时,国家权力为社会权力所取代。”[110]由于政治与经济融为一体,并将金钱与权力原则贯彻于整个社会,其结果则是生活世界殖民化,人民群众边缘化,国家发生极大的合法性危机。

哈贝马斯认为在晚期资本主义,国家的作用增强了,它不单是维护秩序和财产的“守夜人”角色,国家“明显地表现出从单纯维持秩序的职能向塑造建设的职能过渡的趋势。”越来越倾向于“通过积极地塑造社会生活来代替和补充对危险的防御。”[111]从消极的国家向积极的国家转变。也就是说,随着国家与经济的日益混合,国家的社会功能也在突现。哈贝马斯认为在晚期资本主义,“国家机器同时面临着两个任务,一方面,它必须从利润和个人收入中来征集必要的税收,并合理地使用可供支配的税收,以此来避免经济成长过程中的危机。另一方面,有选择的征税,税收使用的明显次序以及行政动作本身,都应该满足随时会出现的合法性需求。如果国家不能完成前一项任务,那么,就会出现行政理性的欠缺,如果不能完成后一项任务,就会出现合法性的欠缺。”[112]晚期资本主义的危机与这两个任务紧密相关,第一种危机是经济领域中的危机,即国家不能保证经济的正常运行而导致社会混乱和危机,第二种危机是政治、道德领域的合法性危机,即国家不能通过它的政治努力使社会生活更加平衡、和谐、幸福和自尊,不能得到人民群众诚心诚意的支持而造成信任危机。

从理论上说,哈贝马斯认为晚期资本主义面临两种国家危机。“我们可以把国家理解成为拥有合法权力的一种制度。国家的输出(output)产生于最高行政当局决定之中。因此,它需要的是群众对它的那种尽可能不那么特殊的诚心诚意的输入(input)。输入和输出都可能造成破坏性的危机。输出危机具有理性危机的形式:行政系统无法完成它从经济系统那里接受来的指导作用。于是,生活领域发生混乱。输入危机具有合法危机的形式:合法系统维持它要求群众表现的那种忠诚。”[113]也就是说,输出危机要求国家能确保经济的稳定和发展,而输入的危机要求国家能确保群众的满意和忠诚。由于国家与经济混为一体,因而它往往会为了经济的利益而损害公众,因此晚期资本主义的危机主要是合法性危机或信任危机。

如果说在法西斯国家,政治与经济的一体化主要是通过政治统摄经济实现的,那么在晚期资本主义,这种融合本质上是经济统摄政治的结果,两种融合虽然途经不同,但结果都是生活世界殖民化。“在现代国家中,……我们发现这样一种见解,即通过价值和规范获得、又由国家权威保护的社会一体化,在原则上可以被系统一体化所取代,即被规范性社会结构(或机制)的潜在功能所取代。”[114]其本质含义是金钱原则、经济原则取代社会一体化的道德原则、社会原则。

在国家的支持下,经济的合理性危机往往能渡过,然而国家的合法性危机却无法避免。哈贝马斯说:“社会性国家的广泛民主和国家干预主义构成了一种制度,它在某种程度上拥有推动资本主义发展的动力,它从增长中拿出一部分作为与制度相适应的补偿(钱、休假等等),因而平息了阶级冲突,而没有能触动私人的高额投资与私有财产的结构。然而,今天这部机器突然转动不正常了——经济上和心理上均已失常。”[115]为什么平息了阶级冲突却不能保证国家机器的正常运转?因为所谓平息的目标仅仅在于确保经济的稳定和发展,而不是整个社会的道德和团结。“只要政府的活动旨在保障经济体制的稳定和发展,那政治就带有一种独特的反面性。因为它的宗旨是排除功能失调和避免威胁制度的危险,换句话说,它的宗旨不是实现实际的目标而是解决技术问题。”[116]因而“私人的高额投资与私有财产的结构”必然破坏社会的同一和团结。也就是说,国家的功能至少有两条,即既要确保经济的发展,又要确保社会的稳定与和谐,当国家忽略后一方面职能时,合法性危机就必然会发生。

国家政权的合法性要求民众的支持,而“国家干预主义这种新型的政治,要求的是广大人民群众的非政治化。由于排斥了实际问题,所以公共领域失去了其政治功能。”[117]公众的非政治化必然导致公共领域失去政治功能,其根源就在于国家公共职能的缺失,民生意见得不到反映,民生问题得不到解决,由于失去了民众的支持,国家政权就必然爆发合法性危机。哈贝马斯由此也发现了现存社会主义的问题,即经济与政治融为一体,忽视了民生,忽视了公共领域的建设,导致了生活世界的边缘化和被政治化。“现实存在的社会主义不过是想把市民社会融入政治社会,而实际上导致的结果是官僚化。它只是把经济强制扩张成为渗透到所有生活领域的行政控制。”[118]尤其是苏联,民众生活上的长期贫困和政治上的无权,成为伴随苏联斯大林模式的两个最基本特征。也就是说,苏联模式社会主义的最后失败,从根源上讲,也在于国家的合法性危机,即国家丧失了为公众服务的社会功能,国家虽然握有全部经济权力,但民众依然被边缘化了。

六、一点评论

国家问题是历史唯物主义的核心问题,无论个人或阶级,离开了对国家权力的争取和建设,要取得解放是不可能的。西方马克思主义对国家理论的根本突破是探寻国家权力的合法性基础,探寻国家与社会的关系,然而每一历史阶段又各具特色,但一个基本的倾向是反对把国家问题简单化,反对仅仅从经济的角度理解国家,把国家看成实现统治阶级经济利益的工具,而主张从整个社会共存的角度理解国家,并提出不同的社会问题解决方案。

与传统的国家理论,即主要把国家看作暴力机器,看作统治阶级经济利益代表的国家理论相比,西方马克思主义在以下几个方面丰富和发展了马克思主义的国家理论:

1.首先是葛兰西的市民社会理论。在马克思和黑格尔那里,市民社会主要是指“一切人反对一切人”的经济领域,葛兰西在无产阶级失败的经验教训中,体会到了市民社会的文化功能,并提出了意识形态领导权问题,认为无产阶级只有夺取双重领导权,政治的和意识形态的,才能最后取得胜利。为此,葛兰西明确把市民社会确定为上层建筑,确定为国家的组成部分,并认为行使意识形态领导权既是赢得政权同时也是巩固政权的首要条件之一。由于对意识形态领导权的深刻认识,葛兰西一方面提出了有机知识分子理论,另一方面则加深了对国家功能和性质的重新认识,认为国家不能仅仅被理解为政治社会,而应该被视为“政治社会与市民社会的平衡。”政治民主就是达到这种平衡的有力手段,其目的就是“力图使统治者与被统治者相互关系的协化,”以取得“大多数人的同意,”这个问题实际上已经是国家政权的合法性问题,否则国家政权就可能演化为“官僚主义的集中制”。葛兰西的探索为西方马克思主义的国家理论开辟了道路。

2.循着葛兰西的道路,阿尔都塞明确提出了意识形态国家机器理论,指出“国家不能归结为镇压性国家机器”,并且创造性地把宗教、教育、家庭、法律、政治、工会、信息、文化称为意识形态国家机器。从而为西方国家的双重革命指明了道路。

3.随着法西斯主义的兴起和猖獗,西方马克思主义转向了对独裁主义国家的批判。独裁主义国家的最本质特征就是法西斯主义与资本主义的联盟:法西斯主义政治统领资本主义经济,资本主义经济为法西斯主义政治服务,实质是“在国家社会主义的旗帜下残酷地压迫人民。”“法西斯国家就是法西斯社会,极权主义的暴力和极权主义的理性都来源于现存社会的结构。”[119]“资产阶级和法西斯主义组织之间的联盟产生于对无产阶级的恐惧”[120]和“帝国主义的扩张主义。”

赖希、马尔库塞、列斐伏尔、哈贝马斯在批判法西斯主义的同时也对斯大林的集权主义展开了批判。赖希认为社会主义的本质是自治,而斯大林模式的本质则是集权,是人民群众在国家“结构上的束手无策”,其结果是导致“新的国家官吏机构的危险。”列斐伏尔认为“无产阶级专政同民主的深化、同国家的衰亡是相吻合的。”“而对于斯大林来说,无产阶级专政变成了一种经常能够行使暴力和国家专制的手段。”[121]马尔库塞则认为斯大林背离了列宁的社会主义路线,他所坚持的“极权主义和独裁主义”,“不是无产阶级和农民的专政,而是对无产阶级和农民的专政。”萨特也对斯大林的集权提出了批评:“斯大林就是党和国家,……党和国家是斯大林。”[122]各位学者角度虽然不同,但指向却是一致的,那就是国家与人民的关系,也就是国家的合法性问题。在国家反思的第二阶段,人们思考了这样一个问题,即国家与经济的利益完全重合,国家是否取得了合法性?国家的功能究竟是什么?国家合法性的基础在哪儿?是在经济,还是在人民、在社会?结论是人民无权的国家是独裁主义国家。正是这一思考开启了第三阶段的大讨论。

4.普兰查斯的贡献是提出了国家的相对自主性问题。他从马克思的经济、政治、意识形态基本关系出发,充分肯定了经济对政治、意识形态的决定性作用,但他认为一个具体的社会是由多种生产方式组成,虽然其中有一种生产方式是主要的并支配其他生产方式,但“国家的任务是维持被划分为阶级的社会形态的统一性和连续性。”因此国家权力集团的构成不可能由一个阶级独享,相反是“几个阶级的共存,最重要的是这些阶级中一些派别的共存,从而组成一种权力集团。”“资本主义国家的结构,这些结构使得某些阶级、某些阶级中的某些派别等等之出现于政治舞台成为可能。”由于国家中的权力集团是由不同方面的代表组成,并承担着协调社会各方关系的特殊职能,以保持社会的稳定和统一,由此形成了现代国家的一个最重要特征,即国家职能的相对自主性。在现象上,国家表现为“人民国家”的假象,甚至作出不利于统治阶级的决定,但本质上,国家依然是统治阶级的国家。通过相对自主性,国家实现了两个最隐匿的职能:“一方面向被统治阶级隐瞒其本身的阶级特性,另一方面又特别把他们排斥于国家机构之外。”因为普选的结果,不是无产阶级的代表进入国家政权,而是被排挤出国家政权,从而实现了“从政治上瓦解被统治阶级”的国家目的。国家的相对自主性,“并不直接代表统治阶级的经济利益,而是代表它们的政治利益。”并且被统治阶级的“要求只有在当它们与统治阶级的一定经济政治利益不相违背,并且不威胁到国家权力的限度内,才能得到满足。”国家的相对自主性不仅瓦解了被统治阶级,而且使统治阶级在政治上统一起来并形成阶级。分散的私人资本家,由于国家而组织成为统治阶级。显然普兰查斯的思考是深入的,他对表面上的人民国家作了有深度的探讨,同时也表现出他对当代资本主义国家的解释力度。

普兰查斯主张把议会民主与人民的直接民主结合起来,走一条民主发展的社会主义道路的设想,在资本主义国家虽然具有某种空想性质,但对于今天的社会主义国家,却不失为一条现实的道路。单纯的议会制容易被资本利用并最后脱离人民,而单纯的直接民主,由于无法集中而演变为官僚政治,只有把直接民主与代议制民主结合起来,才能产生真正的人民民主。

5.哈贝马斯的最大贡献是在政治、经济之外确立了生活世界的基础性地位,并从生活世界出发追问了国家权力的合法性问题。哈贝马斯认为晚期资本主义的最主要特点是国家的干预作用增强了,它一方面干预经济,确保了经济的稳定和发展;另一方面,又增加了科技的投入,使科学技术成为第一生产力,这种科学技术作为无声的意识形态,进一步巩固了资本主义的统治。在此基础之上,“社会性国家的广泛民主和国家干预主义构成了一种制度,……它从增长中拿出一部分作为与制度相适应的补偿(钱、休假等等),因而平息了阶级冲突,”这一制度曾使资本主义和平增长了几十年,“然而,今天这部机器突然转动不正常了——经济上和心理上均已失常。”[123]原因就在于这一制度“没有能触动私人的高额投资与私有财产的结构。”“只要政府的活动旨在保障经济体制的稳定和发展,那政治就带有一种独恃的反面性。因为它的宗旨是排除功能失调和避免威胁制度的危险,换句话说,它的宗旨不是实现实际的目标而是解决技术问题。”[124]由此形成了哈贝马斯最主要的晚期资本主义危机理论:国家的输出(国家的决策、劳作)必须要有群众的输入(群众真心诚意的拥护)相平衡,一旦失去平衡,国家就有可能产生危机。危机有两种,如果国家不能确保经济的稳定和发展,哈贝马斯把它称为合理性危机,如果国家不能确保群众的满意和忠诚,哈贝马斯把它称为合法性危机;晚期资本主义国家的危机主要是合法性危机。晚期资本主义的最主要问题,是金钱原则和权力原则统治一切、占领一切,其结果是生活世界殖民化,人民群众边缘化,也就是说,资本的霸权导致财富的两极分化,使弱势群体和生态环境受到极大的摧残和破坏,尤其是人民群众十分珍视的社会团结、协作、道德、一体化受到极大的摧残,这是资本主义合法性危机的深层根源。由于资本原则侵入生活世界,资本“要求的是广大人民群众的非政治化”和碎片化,其结果是“公共领域失去了其政治功能。”[125]因而进一步激化了这种危机。

从葛兰西到哈贝马斯,我们可以发现,国家问题始终是西方马克思主义关注的核心问题。自近代以来,围绕国家的第一个问题是国家与市民社会的关系问题,按照黑格尔和马克思的理解,市民社会就是经济社会,黑格尔首先发现了市民社会产生的必然性以及内在的局限性,因此,国家在黑格尔那里是作为克服市民社会内在矛盾的伦理实体出现的,国家在黑格尔那里是作为理念,作为理想出现的,黑格尔相信唯有国家才能克服市民社会的内在矛盾。马克思从现实的国家出发,指出不是国家决定市民社会,而是市民社会决定国家,“现代国家政权不过是管理整个资产阶级的共同事物的委员会罢了。”[126]因而国家的性质从根本上讲是统治阶级镇压被统治阶级的工具,它是为统治阶级利益服务的。国家是暴力机器,政治是经济的继续,都可以由此引申出来。在我国以阶级斗争为纲的年代,国家是阶级斗争的工具的思想几乎深入人心,成为人们的共识。但是人们却没有完整地解读马克思的国家理论,西方马克思主义却反其道而行之,努力发掘马克思完整的国家理论。首先是葛兰西、阿尔都塞在政治暴力之外发现了意识形态国家机器;阿尔都塞、弗罗姆、列斐伏尔、萨特、哈贝马斯都批判了政治与经济结盟的独裁主义国家,批判了西方社会的全面异化;普兰查斯提出了国家的自主性问题,并努力从完整性上全面理解国家的功能;哈贝马斯明确提出生活世界殖民化理论,并展开西方社会全面的危机理论。这里隐含着一条内在的批判主线,即国家与真正的人类社会是一种什么关系。从完整性角度看,国家不是简单的暴力工具,国家也不是经济之外的“守夜人”角色,国家必须干预经济以保证经济的正常运行,除此之外国家还应该是什么?这里牵涉到研究国家的两种基本立场,早在《关于费尔巴哈的提纲》第十条中,马克思就明确指出“旧唯物主义的立脚点是市民社会,新唯物主义的立脚点是人类社会或社会化的人类。”市民社会就是经济社会,当你站在经济社会的立场并把人类社会理解为经济社会,你就会把人看成经济人,把社会看作经济社会,把金钱原则或资本原则看成整个社会的基本原则,那么资本主义的一切都是合理的,是符合经济运行原则的,你必然把社会的两极分化看成社会的常态,把生态的破坏看成必然,因为每一个人都是自私的,为了自身的利益,他必然不会顾及他人的利益和生态环境。马克思批判的恰恰是这种立场,在马克思看来,人类社会不是经济社会,经济是基础,离开了经济就没有人类社会的发展,但是人类发展经济是为了人自身的幸福,为了人类社会更好的发展,只有站在人类社会的总体立场,才能发现经济社会的问题,发现独裁社会的问题,马克思正是站在这一立场展开对资本主义批判的。因此马克思的国家理论决不是经济主义的国家理论和暴力理论,而是真正人类社会的国家理论,国家应该成为公众利益的代表,当国家成为整个社会代表并且社会不再需要国家外在管理的时候,国家的历史任务也就完成了。因而构成马克思国家理论内核应该是两个,一个是国家与市民社会的关系,另一个是国家与人类社会的关系,离开了后一内核,马克思的国家理论就是不完整的。马克思正是站在这一立场批判国家的经济主义。

早在1847年,马克思就对国家的性质、它的历史性作过如下的概括:“国家是经济发展到一定阶段,社会分裂为阶级时产生的。国家是整个社会的正式代表,又是一个阶级压迫另一个阶级的机器。”[127]。因而国家不是一开始就有的,它是社会的产物,同时又是社会的代表,因而国家的性质一开始就具有两重性:既是整个社会的正式代表,又是一个阶级压迫另一个阶级的机器,不能仅仅把国家看作阶级斗争的工具。在《家庭、私有制和国家的起源》一文中,恩格斯也对国家的性质和起源作了说明:“国家决不是从外部强加于社会的一种力量。国家也不像黑格尔所断言的是‘伦理观念的现实’,‘理性的形象和现实’。毋宁说,国家是社会在一定发展阶段上的产物;国家是表示:这个社会陷入了不可解决的自我矛盾,分裂为不可调和的对立面而又无力摆脱这些对立面。而为了使这些对立面,这些经济利益互相冲突的阶级,不至于在无谓的斗争中把自己和社会消灭,就需要有一种表面上凌驾于社会之上的力量,这种力量应当缓和冲突,把冲突保持在‘秩序’的范围以内;这种从社会中产生但又自居于社会之上并且日益同社会脱离的力量,就是国家。”[128]最后这句话正是对国家的社会性作了科学的说明。

为什么作为社会正式代表的国家会变成统治阶级手里的工具,恩格斯是这样解释的:“由于国家是从控制阶级对立的需要中产生的,同时又是在这些阶级的冲突中产生的,所以,它照例是最强大的、在经济上占统治地位的阶级的国家,这个阶级借助于国家而在政治上也成为占统治地位的阶级,因而获得了镇压和剥削被压迫阶级的新手段。”[129]也就是说,“为了维持这种公共权力,就需要公民缴纳费用——捐税。”[130]统治阶级“既然掌握着公共权力和征税权,他们就作为社会机关而凌驾于社会之上。”[131]因此,国家本质上是一种公共权力,为了维持这种权力,统治阶级才凌驾于社会之上的。作为政权机关,国家也是社会的产物,“社会创立一个机关来保护自己的共同利益,免遭内部和外部的侵犯。这种机关就是国家政权。”只是随着时间的推移,国家越来越成为统治阶级手里的工具,它的公共社会功能越来越受到排挤,并且通过虚假的意识形态维持着阶级的统治。这时,“国家作为第一个支配人的意识形态力量出现在我们面前。……它刚一产生,对社会来说就是独立的,而且它愈是成为某个阶级的机关,愈是直接地实现这一阶级的统治,它就愈加独立。被压迫阶级反对统治阶级的斗争必然要变成政治的斗争,变成首先是反对这一阶级的政治统治的斗争;对这一政治斗争同它的经济基础的联系的认识,就日益模糊起来,并且会完全消失。”[132]“整个人类社会只是成为创造财富的机器。”[133]国家工具论观念之所以兴盛起来,与这一趋势有很大关系。因此当我们看到国家的阶级功能时,不能忘记国家的社会功能。

因此,国家作为整个社会的代表,它必须负有双重职能,首先是经济职能,即政治要为经济服务。正如恩格斯所说:“一切政府,甚至最专制的政府,归根到底都只不过是本国状况所产生的经济必然性的执行者。它们可以通过各种方式——好的、坏的或不好不坏的——来执行;它们可以加速或延缓经济发展及其政治和法律的结果,可是最终它们还是要遵循这种发展。”[134]其次是社会职能,即通过对内对外的政治职能,国家必须确保社会生活的安全、稳定和发展。正如恩格斯所指出的:“政治统治到处都是以执行某种社会职能为基础,而且政治统治只有在它执行了它的这种社会职能时才能持续下去。”[135]因此,不管政府是如何反动,它在客观上都必须执行某种社会职能,只不过在阶级社会,这一功能越来越受到统治阶级的排挤而边缘化。哈贝马斯所揭示的晚期资本主义危机,本质上就是对国家功能异化的批判。普兰查斯关于国家自主性理论,则希望加大对现代社会的解释力度,以防止国家问题上的片面性。很多学者批判法西斯国家专制主义,本质上也是要恢复国家的社会功能,以防止社会生活世界的普遍异化。

最后,国家不是永恒的,随着阶级对立的消失和社会自治的发展,国家最终要退出历史舞台。“国家是整个社会的正式代表,……当国家终于真正成为整个社会的代表时,它就使自己成为多余的了。”[136]“随着阶级的消失,国家也不可避免地要消失。以生产者自由平等的联合体为基础的、按新方式来组织生产的社会,将把全部国家机器放到它应该去的地方,即放到古物陈列馆去,同纺车和青铜斧陈列在一起。”[137]“国家不是‘被废除’的,它是自行消亡的。”[138]

无产阶级不能现成地继承资产阶级国家机器,因为这个机器是为统治阶级服务的,而不是服务于民生和社会。马克思在总结巴黎公社经验时特别指出了这一点:“工人阶级不能简单地掌握现成的国家机器,并应用它来达到自己的目的。奴役他们的政治工具不能当成解放他们的政治工具来使用。”[139]

“工人阶级为了不致失去刚刚争得的统治,一方面应当铲除全部旧的、一直被利用来反对它的压迫机器,另一方面应当以宣布它自己所有的代表和官吏毫无例外地可以随时撤换,来保证自己有可能防范他们。”[140]也就是说,无产阶级新型国家的本质不是压迫,而是民主,它的根本方向不是强化专制,而是还权于民,是“社会把国家政权重新收回。”“人民群众把国家政权重新收回。”[141]因此,社会主义的本质是社会至上,人民至上,而不是资本至上,也就是说,在国家的双重功能中,它的真正目标和重心不是经济,而是社会功能,尽管经济是必要的前提,但发展经济的目的是为了人和社会。“国家真正作为整个社会的代表所采取的第一个行动,即以社会的名义占有生产资料,同时也是它作为国家所采取的最后一个独立行动。那时,国家政权对社会关系的干预将先后在各个领域中成为多余的事情而自行停止下来。那时,对人的统治将由对物的管理和对生产过程的领导所代替。”[142]。“所有的社会主义者都认为,政治国家以及政治权威将由于未来的社会革命而消失,这就是说,社会职能将失去其政治性质,而变为维护社会利益的简单的管理职能。”[143]随着阶级的消灭,国家政治职能的消失,政治国家也就退出历史舞台。

无产阶级在谋取自身解放的过程中,一方面要通过武装斗争夺取国家政权,另一方面,在发达的国家也可以利用议会进行斗争,正像马克思谈到英国宪章运动时所说:“英国的宪章运动是在资产阶级激进派的赞同和协助下发起的;固然,假如这一运动获得成功,那只会对工人阶级有利。英国是唯一的这样一个国家:它的工人阶级的发展程度和组织程度,足能使这个阶级利用普选权来真正地为本身谋利益。”[144]“我们从来没有断言,为了达到这一目的,到处都应该采取同样的手段。我们知道,必须考虑到各国的制度、风俗和传统;我们也不否认,有些国家,像美国、英国,——如果我对你们的制度有更好的了解,也许还可以加上荷兰,——工人可能用和平手段达到自己的目的。但是,即使如此,我们也必须承认,在大陆上的大多数国家中,暴力应当是我们革命的杠杆;为了最终地建立劳动的统治,总有一天正是必须采取暴力。”[145]因而所有的手段都不能绝对化,而必须具体问题具体分析。普兰查斯提出议会民主和直接民主相结合的思路,对于今天的社会主义国家显得尤为重要,社会主义的本质是民主,是自治,但这种民主要成为真正的国家意志,就必须与代议制结合起来。但它的前提是人民的直接民主,否则代议制就有可能演化为专制主义的官僚政治。因此从总体上而言,西方马克思主义在国家问题上是沿着马克思主义的思路发展的,其中有许多值得我们研究和深思的东西,不能一概否定。

参考文献:

[1][2][3]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1)[M].北京:人民出版社,1956:338,250-251,251-252.

[4][6][7][8][9[10]黑格尔.法哲学原理[M].北京:商务印书馆,1982:309,237-238,211,253,264-265,198.

[5]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3)[M].北京:人民出版社,1960:42.

[11]葛兰西.狱中书信[M].南京:江苏文艺出版社,1959:204.

[12][16]葛兰西.狱中札记[M].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00:194,38.

[13][14][15][17][18][23][24][26]葛兰西.狱中札记[M]北京:人民出版社,1983:316,222,221,217,158,452,197-198,198.

[19]葛兰西.狱中书简[M].田时纲译,人民出版社,2007:348-349.

[20]葛兰西.现代君主论[M].陈越译,上海:世纪出版集团,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2006:95-96.

[21][22][25]葛兰西.狱中札记[M].北京:人民出版社,1982:423,424-425,190.

[27][28][29][30][31]马克思主义研究资料(4)[M].北京:中央编译局出版社,1988:251,257-258,254,251-252,260.

[32]马吉.与赫伯特·马尔库塞的一次谈话[J].国外社会科学动态,1983,(11).

[33][34][35][36][40][41][42]马克斯·霍克海默.法兰克福学派论著选辑(上)[M].上海社会科学院哲学研究所外国哲学研究室编,北京:商务印书馆,1998:91,97,97,98,96,96,97.

[37]弗罗姆.逃避自由[M].北京:中国工人出版社,1987:354.

[38]马尔库塞.单向度的人[M].上海:上海译文出版社,1989:5.

[39][119]马尔库塞.否定“序言”[M].波士顿,1968:2,12.

[43]霍克海默.蒙田与怀疑论的功能[J].社会研究杂志,1938,(7).

[44]马尔库塞.理性与革命[M].纽约,1954:410.

[45][46][47][48][49][50][51][52][53][54][55][奥]威尔海姆·赖希.法西斯群众心理学[M].张峰译重庆:重庆出版社,1997:205,225-226,225,225,205,234,234,234,222,257,221.

[56]Henri Lefebvre.The Sociology of Marx[M].New York: Random House,1969:26.

[57][58][59][60][61][62]列菲弗尔.论国家[M].重庆:重庆出版社,1988;101,140,137-138,234,137-138,248.

[63][64]赫伯特·马库塞.苏联马克思主义[A].法兰克福学派论著选辑(上)[C].上海社会科学院哲学研究所外国哲学研究室编,北京:商务印书馆,1998:480,480.

[65]让-保罗·萨特.辩证理性批判(下)[M].林骧华,徐和瑾,陈伟丰译,合肥:安徽文艺出版社,1998:846.

[66][67]袁贵仁,杨耕,吴晓明.当代学者视野中的马克思主义哲学:西方学者卷[M].北京:北京师范大学出版社,2008:307,307.

[68]佩里·安德森.西方马克思主义探讨[M].北京:人民出版社,1981:60-61.

[69]普兰查斯.资本主义国家:答米利班特和兰克鲁[M].徐崇温译.“西方马克思主义”论丛[C].重庆:重庆出版社,1989:447.

[70][71][72][75][76][78][79][82][83][84][85][86][87][88][89][90][91][92][93][94][95][96][98][99][100][101][102][希腊]尼科斯·波朗查斯.政治权力与社会阶级[M].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82:6,60,4,61,60,153,153,6,251,285,38,337-338,343,208,129,204,205,208,208,209,311-312,325,327,329,331,330,333.

[73][74][80][97]普兰查斯.当代资本主义中的阶级[M].伦敦,英文版,1975:14转引自俞吾金、陈学明.国外马克思主义哲学流派新编[M].上海:复旦大学出版社,2002:492,493,494,496,329.

[77][81]Fascism and Dictator ship,Nicos Poulantzas, Published by NLB, London,1974:300-301,303.

[103][104][105]NicosPoulantzas,State,Power,Socialism,NewLeftBooks,London,1978,P.265引自陈炳辉.西方马克思主义的国家理论[M].北京:中央编译出版社,2004:91,88,89.

[106]哈贝马斯.论晚期资本主义社会革命化的几个条件[M].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1977:71.

[107]哈贝马斯.作为‘意识形态’的技术与科学[M].上海:学林出版社,1999:39.

[108]哈贝马斯.文化与批判[M].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1973:71.

[109]哈贝马斯.公共领域的结构转型[M].上海:学林出版社,1999:176.

[110]哈贝马斯.公共领域的结构转型[M].上海:学林出版社,1999:171.

[111]哈贝马斯.公众社会的结构变化[M].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1979:234、332.

[112]哈贝马斯.合法性危机[M].刘北成译,上海:上海译文出版社,2000:5.

[113]哈贝马斯.何谓今日之危机[J].哲学译丛,1981,(5).

[114]哈贝马斯.交往与社会进化[M].张博树译,重庆:重庆出版社,1989:186.

[115]哈贝马斯.我与法兰克福学派[J].哲学译丛,1984,(1).

[116][117][124][125]哈贝马斯.作为意识形态的技术与科学[M].上海:复旦大学出版社,1999:428,429,428,429.

[118]哈贝马斯.现代性的哲学话语[M].曹卫东译,南京:译林出版社,2004:39.

[120]霍克海默.蒙田与怀疑论的功能[J].[德]社会研究杂志,1938,(7).

[121]列菲弗尔.论国家[M].重庆:重庆出版社1988:137、137-138.

[122]让-保罗·萨特.辩证理性批判(下)[M].林骧华等译,合肥:安徽文艺出版社,1998:846.

[123]哈贝马斯.我与法兰克福学派[J].哲学译丛,1984,(1).

[126][127]马克思恩格斯选集(1)[M].北京:人民出版社,1972:253,173.

[128][129][131][132]马克思恩格斯选集(4)[M].北京:人民出版社,1995:166-168、170,172,253.

[130]马克思恩格斯全集(21)[M].北京:人民出版社,1956:195.

[133]马克思恩格斯全集(42)[M].北京:人民出版社,1979:263.

[134][137]马克思恩格斯选集(4)[M].北京:人民出版社,1995:715,174.

[135][136][138][142]马克思恩格斯选集(3)[M].北京:人民出版社,1995:523,631,755,631.

[139]马克思恩格斯选集(1)[M].北京:人民出版社,1995:249.

[140]马克思恩格斯全集(22)[M].北京:人民出版社,1965:227.

[141][143]马克思恩格斯选集(2)[M].北京:人民出版社,1995:413,554.

[144]马克思恩格斯全集(17)[M].北京:人民出版社,1974:468.

[145]马克思恩格斯全集(18)[M].北京:人民出版社,1974:179.

《党政干部学刊》2014年第1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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