伦理学的时代挑战与回应

发布时间:2024-04-01 发布者: 浏览次数:

【学术圆桌】伦理学的时代挑战与回应

李秀伟

  

  导语

  大自然所有的生灵只有人类有历史。伦理学哲学事关天与人,自然与伦理,理性与信仰之关系,但更核心地是在人与人性、己与人、福与祸、利与义、公与私等问题上思考人类生存的伦理机制,如何才能让人活出人性的光辉,活出人的德性之卓越。

  人类时刻具有对于“未来”的焦虑,面对未来,我们需要严肃地进行思考,尤其进行伦理反思。我们需要探明伦理之真相,洞悉伦理善恶之发生,考察人类寻求安身立命之所在。

  让我们走进人类伦理“通史”的研究,探明伦理观念与伦理生活的现实之间具有的复杂而多样的斗争,进而把握到正义、爱、自由等伦理原则以及美德的道义与实存。

  


伦理的觉悟之艰难  

  凡人认为最容易的地方,往往是最难的。我们的研究要从反思“伦理的觉悟”为何最难开始,进入哲学的在第一哲学层面,从而探明伦理之真相,洞悉伦理善恶之发生,考察人类寻求安身立命之所。这种艰难性对于我们每个人而言,无需哲学的思辨就可感悟,就像人人渴望有个“家”,而“家”却又最难“拥有”一样,但要说清楚为何最难“拥有”,纵使有了一个“家”,也常感受到“有家难回”的真正“道理”,却必须要有从“高处”而来的哲学思想。

  伦理觉悟”之艰难,就是我们不懂得二者其实是具有“存在论差异”的,一为现象之实存,一为本体之存在。现象之实存,从属于时间性、相互性、因果性领域,凡事发生必有其因,有其因必有其果,而且因果链条可以无限延伸到人们想象不到的遥远领域;而本体之存在,不受现象界因果束缚,它因永远都是其“本质”(essentia)在生存(existentia)、在“达在”(becoming)从而永恒而自由,先天而绝对。如善心,作为“心之体”,可以说“人皆有之”,也可以说“人皆无之”,这里的“有无”不具有经验的实在性,而仅仅作为“理念”、作为“信念”,因而作为“设定”而存在;但“善心”发用在现象界,你能“与人为善”吗?这种“善”不光是“心意”问题,而且要作为规范有效性问题,人就得慎思。 【阅读原文】

  伦理学通史之阙如与发展趋势  

  对伦理的觉悟不可一蹴而就,伦理伴随着人生,因而也伴随着人类历史之进程。因而,伦理的觉悟也就必然会伴随着人类历史的始终。只要历史尚未“终结”,伦理的觉悟就不可能是“最后之觉悟”。伦理学史在某种意义上是描述伦理的发生史,属于“描述伦理学”范畴,但作为哲学,它不可能是无反思、无建构的单纯“描述”,而是要在对伦理自身演历的“觉悟”中“呈现”出其实存进程。这种“觉悟”就是滲透着研究者的主观反思和建构而最终参入到其实存之中的思想进程。但不知什么原因,迄今为止,有西方哲学通史,却无西方伦理学通史。

  现代西方伦理的危机久矣。“通史”之所以阙如,根本原因在于“现代性”本身造成了与传统生活的彻底“断裂”,而“现代性”趋向完成之际,现代性本身也一直处在风雨飘摇之中。

  严肃的生活之所以需要哲学地思考“趋势”,恰恰在于人类时刻具有对于“未来”的焦虑。“未来”实际上一直在影响着人类关于“过去”与“现代”之“意义”的思考。“未来”是否能来,是否必来,是否该来?它涉及的不仅仅是人类的“希望”,而且关涉某种“希望”或“无望”的存在论和伦理性之根据。  【阅读原文】


伦理学知识的当代困境与可能出路

  人类的道德处境正在不断发生变化。研究人类道德生活状况的伦理学需要不断做出回应。这一回应对伦理学研究范式和知识形态产生了重要影响,促使其从“普遍主义的体系化知识研究”向“特殊主义的实用型知识研究”转变。处在转型期的伦理学知识面临着严峻挑战,陷入称之为“自适应性”不足的当代困境,一个表现为适应性困境,一个表现为自主性困境。

  “适应性困境”针对“普遍主义的体系化知识研究”而言。这一类型的研究旨在构造一劳永逸地解决一般性实践问题的普遍主义伦理学。它源于如下两个预设:其一,人性和物性所决定的人的境况具有一成不变的性质及其基本伦理问题。只要把握这一性质并找到基本伦理问题,就可以在此基础上构造一种普遍主义的伦理学。其二,从方法上讲,对一成不变的人的境况的理解既为经验主义伦理学提供了归纳和概括的可能,也为道德形而上学提供了由此演绎的出发点。其结果是,只要有一种通过普遍主义伦理学方法解决伦理学基本问题的独特方式,就会得出一种普遍主义的伦理学理论。然而,随着人类道德生活境况在科技时代的激变,伦理学问题变得越来越特殊,越来越具体,越来越需要复杂的技术处理方式,越来越超出普遍主义伦理学所限定的问题框架。  【阅读原文】


伦理学史研究的三种方式  

  对于任何知识或理论体系而言,加强基础理论的建设与创新,无疑都是一项必要而紧迫的任务。伦理学作为一门历史悠久的学科,作为人类知识谱系中的一个重要部分,在新的时代条件下,尤其需要中国伦理学人在这方面具有自觉的意识和主动的作为。

  基础理论的研究不能自说自话,更不能凭空捏造,特别是面对“伦理学”这门已经伴随人类文明而绵延至今两千余年的知识时。在这个意义上,我们无论怎样强调伦理学史或伦理思想史的研究价值与意义,似乎都不为过。因为,只有通过认真地梳理伦理学史上既有的重要思想和观念,贴切地阐释这些思想与观念的论证结构及其逻辑关联,我们才能让伦理学的基础理论更加具有知识含量,使得这方面的理论探究变得丰厚而不单薄,也使得这方面的知识创新变得严肃而不轻佻。就此而言,伦理学史或伦理思想史研究,甚至构成了伦理学基础理论的更深层基础。

  研究伦理学史或伦理思想史的路径方法的多样性,决定了叙事策略与写作方式的丰富性。其中,最典型的或可被称之为“格局式研究”。这种研究方式的主要目的在于,从整体上把握某一时段或领域的伦理学发展状况。  【阅读原文】

道义实存论伦理学与绝对伦理学  

  《道义实存论伦理学》一书中的基本问题意识是:在形而上学之道与实存之义或存在之道与伦理之义的思想性和历史性张力中给出一种普遍伦理学。具体论证思路上,则通过批判海德格尔、尼采等人的错失,力图在伽达默尔解释学和施莱尔马赫所打开的基础意识中重建一种把存在与实存、道与义、思想与历史、习俗之特殊性与伦理之普遍性等统一起来的一般性或普遍伦理学。这大概相当于在黑格尔的现代性体察中重新复兴亚里士多德的基本意识,因而不仅仅是希腊式的德性伦理学;相反,它把希腊之后,经罗马和基督教时期,及至现代社会的基础性的,因而具有存在论性质的伦理原则与习俗的历史和历史中的习俗统一起来,体现了对“概念没有直观是空的,直观没有概念是盲的”这一原则的贯彻。因而,最终给出一种普遍伦理学,具体表现在这一普遍伦理学的三个基础原则——正义、爱与自由,前两者是贯彻整个历史的,基督教基础精神对之有绝对的深化;后者则是现代的,更是在精神上与基督教密不可分。同时,近现代以来所谓的伦理学三分即元伦理学、规范伦理学、价值论伦理学,都被纳入这一普遍伦理学的基础框架中。正因如此,一种伦理学通史或者说道德哲学通史不仅是可以设想的,并能够根据这种基础的伦理学意识构建起来。  【阅读原文】

 

来源:中国社会科学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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