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大文教授作“我国公民法治素养与法治教育”专题报告

发布时间:2017-06-08 发布者: 浏览次数:

陈大文教授作“我国公民法治素养与法治教育”专题报告武科大新闻网讯(通讯员焦敏)6月6日,马克思主义学院邀请教育部“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分教学指导委员会副主任、中央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和建设工程专家、上海理工大学政治与法治教育研究所所长陈大文教授为全院师生作题为《我国公民法治素养与法治教育》的专题讲座。院长唐忠义、副院长李敏、郭继海、吴义国等参会。会议由吴义国主持。

陈大文以社会热点问题为切入点,指出培育公民规则意识、树立法治精神的重要性、紧迫性。他表示,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决定》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纲领性文件,为法治教育改革与发展指明了方向。我们要认真学习其中的新观点、新论断,深入《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教材体系研究,以教材建设成果促进教学效果再上新台阶。

陈大文为大家解析了中共中央宣传部和教育部有关高校思政课建设的文件政策精神,阐述了《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程修订思路和重点以及教育部关于大学与中小学政治课整体规划过程。在谈到新形势下法治教育目标的定位问题,他表示我国自1986年开始普法教育,至今已是第七个五年规划,充分体现了党和国家对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的高度重视。作为教育工作者我们需要对法治教育进行反思、总结经验、查找不足。在学校教育过程中,体现不同阶段的教育特征,增强教育针对性,引发学生思考。例如:小学阶段讲述法治故事,中学阶段注重法律规范学习,大学阶段着力法学观点的探讨等。他还特别强调,我们需要更新法治教育理念,其实法律能让生活更美好,它是人们生活的内在需要,要让人们感受到法律的温度,希望每个教师的每堂课让每个学生受益。

吴义国在总结中说,陈教授的学识渊博,学术水平高,今天的报告视角非常新,既有很强的理论性,又有很强的指导性,陈教授的报告对加强和改进我校思想道德和法制教育教学提供了非常好的思路。我们要进一步更新理念,改变教育教学方式和手段,不断提高学生法制教育教学的实效性,让每个学生都能健康成长成才。

【陈大文教授简介】

陈大文,男,二级教授,博士生导师,上海理工大学政治与法治教育研究所所长,教育部“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分教学指导委员会副主任,上海高校“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分教学指导委员会主任,中央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和建设工程专家,全国优秀教师,上海市教学名师。

主要从学校德育、法治教育及行政法研究。先后在《法学研究》、《中国软科学》、《思想理论教育导刊》等重要刊物发表论文40余篇,公开出版教材、专著8部。主持国家教育体制改革试点项目、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重大课题委托项目、上海市社科规划重点项目等纵向课题10余项。参与中央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和建设工程重大项目和中宣部特别委托项目研究。主持完成市教委重点课程建设2项并被评为上海市级精品课程。作为第一完成人获省市级教学成果奖3项。

2011年入选国家教育体制改革重大项目专家工作组,承担教育部整体规划大中小学德育课程研究任务。2014年参加国家基础教育课程教材工作,承担教材审查、教师培训和法治教育决策研究,2015年被增补为教育部基础教育课程教材专家工作委员会委员,担任教育部普通高中课程标准修订组核心成员、教育部组编法治教育专册教材主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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