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3~2014学年第二学期本专科学生期末考试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4-06-19 发布者: 浏览次数:

关于做好2013~2014学年第二学期本专科学生期末考试的

通 知

全校各有关单位:

根据《关于加强考试管理工作的通知》(武科大教[2008]87号)文件精神,为做好本学期本、专科学生期末考试工作,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加强领导,强化责任,营造从严治考的育人氛围

学校各级领导要高度重视考试管理工作,认真落实相关制度和措施,进一步加强考风考纪建设,坚决查处考试违纪作弊行为。各学院应成立考试工作领导小组并落实责任制,领导小组成员及巡考人员在规定时间进行巡考,切实加强考试管理工作。

校院两级要加强宣传思想工作,积极营造遵守考纪、端正考风的良好氛围。考试周前,各学院要组织开展主题班会,运用典型案例宣讲《武汉科技大学考场规则》和《武汉科技大学学生违纪处理办法(试行)》,教育学生自觉遵守考纪,诚信考试。学生辅导员、班主任要深入到学生班级和寝室,对重点学生进行考风考纪教育,杜绝考试作弊行为。

二、加强考场管理,确保考试正常进行

1、考试周前,各学院应召开监考人员动员培训会,组织主、监考人员认真学习《关于加强考试管理工作的通知》(武科大教[2008]87号),明确监考人员的具体工作任务和要求。考试周内,学院各级管理干部要认真巡视考场,督促主、监考人员尽职尽责,要求学生严格遵守考场纪律,并重点整顿学风差、考试纪律混乱班级的考场秩序。

2、巡考时间为开考前15分钟至考试结束。巡考人员对所巡视的考场,要认真填写《考场巡视记录表》并交各学院,学院汇总后交教务处,学校巡视员将《考场巡视记录表》填写完后直接交教务处。

3、监考人员在考试中要仔细检查学生的考试证件。重修学生插入重修课堂所在班级的考场中,基础课可单独编考场,重修学生要在监考人员监督下逐一签到。

三、及时做好阅卷和成绩登录工作

1、根据《武汉科技大学课程考核管理工作条例》(武科大教[2007]47号)规定,教师应在考试结束后一周内批阅完试卷,将学生成绩录入学校教务管理系统,并及时将参考答案、评分标准、试卷分析和打印并签字的学生成绩单一式三份交开课学院留存,并将其中两份成绩单交学生所在学院,由学生所在学院收集整理后在第二学期开学后3周内交教务处一份。不在规定时间提交成绩的,除上网通报外,还将视情况予以处理。

2、教师在阅卷登分时应加强检查,防止漏登、错登。

3、学生的考试成绩不得随意更改,确需修正必须按成绩更正程序办理。私自改动学生成绩者,按《武汉科技大学教学事故认定及处理暂行办法》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四、考试试卷及考试时间

1、理论课的考试卷面上要注明“闭卷”或“开卷”字样。

2、本学期学校统排统考课程考试时间:2014年6月23日~6月27日。

时间安排(每天3~4场):(基础课考试时间见考表)

校区

上午

下午

晚上

青山校区

9:00—11:00

2:00—4:00 4:30—6:30

7:30—9:30

黄家湖校区

9:00—11:00

2:00—4:00 4:30—6:30

具体考试课程及考试时间、地点详见期末考试安排表。

特此通知

教 务 处

二〇一四年六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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