儒家“大同”思想新解

发布时间:2015-11-08 发布者: 浏览次数:

儒家“大同”思想新解

吴光

古人是怎样理解“大同”社会的

《礼记·礼运篇》首次提出了“大同”之说。记曰:昔者仲尼与于蜡宾。事毕,出游于观之上,喟然而叹。仲尼之叹,盖叹鲁也。言偃在侧曰:“君子何叹?”孔子曰:“大道之行也,与三代之英,丘未之逮也,而有志焉。”于是藉孔子言,描述了“大同”社会的情景:

大道之行也,天下为公。选贤与能,讲信修睦。故人不独亲其亲,不独子其子,使老有所终,壮有所用,幼有所长,鳏、寡、孤、独、废疾者皆有所养。男有分,女有归。货恶其弃于地也,不必蔵于己;力恶其不出于身也,不必为己。是故谋闭而不兴,盗窃乱贼而不作,故外户而不闭。是谓大同。

这里需要分辨的是,《礼记·礼运篇》所描述的“大同”社会究竟是什么样的社会?是上下齐同、没有差异、大公无私的社会吗?过去有不少人是这样理解的,康有为就认为“大同”社会是一个无国家、无阶级、无刑罚、无私产甚至无家庭夫妇之分的乌托邦社会,其《大同书》写道:“大同无邦国故无有军法之重律,无君主则无有犯上作乱之悖事,无夫妇则无有色欲之争、奸淫之防……无爵位则无有恃威、估力……无私产则无有田宅、工商、产业之讼。”

“大同”社会是和而不同的“多元和谐”社会

然而在我看来,《礼记·礼运篇》所描述的“大同”社会并不是没有差别、完全平等的大公无私社会,而是存在私有财产的和而不同的“多元和谐”社会。其理由有三:

第一,有东汉经学家郑玄《礼记注》为证。郑玄在“是谓大同”句下注曰:“同犹和也,平也。”按此注解,则所谓“大同”,就是“大和”、“大平”。古音“大”读为“太”,如《周易》“保合大和”读为“保合太和”。因此,我们可以将“大同”解释为“大和”即“太和”,其意即“最高尚的和谐境界”。

第二,有宋儒张载的《正蒙》为证。其开门见山第一句话就是“太和,所谓道”,即以“太和”为最高级别的“道”。又说:“语道者知此谓之知道,学《易》者见此谓之见易。”所谓“此”者,即“太和”之道也。清儒李光地注解说:“此节以‘和’言道。所谓‘和也者天下之达道也’……在人为和为静,在天则为太和、太虚。和者其大用,虚者其本体也。”这也证明了所谓“太和”即最高境界的“和”。

第三,有《礼运篇》本身的证明。孔子以“和”为天下之大道的思想见诸《中庸》。《礼运篇》说“选贤与能,讲信修睦”,也与篇首孔子之言“与三代之英”前后一致。这个“选贤与能”本身就是以有贤愚、能与不能的差别为前提的,“讲信”是相对于“无信”而言,“修睦”是相对于“不睦”而言,“男有分”即指有社会分工,“女有归”即指妇女要嫁人找归宿,即有家庭存在。既然有家庭存在,就有人口多寡的差异,也就有家庭私产的存在。况且,所谓的“大同”社会虽然是“天下为公”即公有制为主体的社会,但却是存在家庭差异和家庭私有财产不均的社会,因此决不是没有差异、没有矛盾的同质社会,而是有差异、有矛盾但却是和而不同的和谐、和平社会。

提倡“大同”即“太和”的理念的时代价值

在当今时代,提倡“大同”即“太和”的理念有些什么现实意义呢?

一是有助于培养君子人格。我们这个时代,正人君子实在太少,而唯利是图、利欲熏心的小人和勾心斗角、工于权谋的奸徒太多,许多大好的发展机会都因内耗而丧失殆尽。故亟须培养君子人格,表彰君子和而不同的精神,提倡为人处事要树立宽松、宽容的和谐包容品格,反对小人的结党营私、阴谋争斗。

二是有利于促进企业、社会、国家间的良性竞争。毋庸讳言,市场经济体制是以竞争求生存的体制。竞争好比是企业发展的发动机,是企业的活力与动力所在。但过度竞争也会导致企业之间和企业内部各种关系的高度紧张乃至崩溃,所以需要提倡良性竞争,需要通过建立和谐机制来平衡和引导竞争。和谐就像一部机器的润滑剂,如果没有这个润滑剂来调节,机器就会烧坏。对于企业而言是这样,对于国家、社会而言也是这样。一个文明社会,一个文明国家,需要保持和谐共处的良性竞争。这就需要执政者有把握全局、“和而不同”的大智慧来处理各种矛盾与利益的冲突,摆正竞争与和谐的关系,使国家、社会建立在一个良性竞争的制度之上。

三是有助于扩大国际合作、维护世界和平。自改革开放以来,中国在经济、社会、文化等各个领域取得了长足的进步,成为世界第二大经济体。然而可以预见的是,中国在未来一段时间里仍处于建设“全面小康”社会的时代,还达不到“大同”即“太和”的理想阶段。而且整个世界也将是以“小康”为目标的时代。在这样的时代,必然存在国家之间的利益争夺而“谋用是作,兵由此起”。然而尽管如此,我们仍然需要以“大同”即“太和”的理想精神去处理中国与各国的关系,坚持“远交近和”的和平外交理念,应“谨于礼”,“以著其义,以考其信,著有过,刑仁讲让,示民有常”,能行乎此,则离“大同”即“太和”的境界“虽不中也不远”了。因此,我们现在应该提倡的“大同”即“太和”的精神,实质上是一种以承认多元化为前提的、和而不同的“多元和谐”精神。在多元和谐精神指导下,既要摒弃西方文明中心论,也要拒绝东方文明中心论,而坚持多元文化兼容互补、和谐共生的文化和谐主义,用“多元和谐”文化观去化解“小康”时代可能出现的“文明冲突”。

总之,儒家“大同”社会理想不是一个可望不可及的乌托邦空想,而是一个可望可及的社会理想。“大同”并非完全的同一,而是有差异、有私产、和而不同的和谐和平社会。

来源:北京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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