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读本(2016年版)》
五、决定当代中国命运的关键一招
——关于全面深化改革
全面深化改革是“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中具有突破性和先导性的关键环节。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高举改革开放旗帜,以更大的政治勇气和政治智慧推进改革,用全局观念和系统思维谋划改革,推动新一轮改革大潮涌起。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对全面深化改革进行总体部署,吹响了改革开放新的进军号。各领域改革不断提速,改革举措出台的数量之多、力度之大前所未有,一些多年来难啃的硬骨头啃下来了,呈现全面发力、多点突破、蹄疾步稳、纵深推进的良好态势。
1.改革是一场深刻革命
改革开放是党在新的时代条件下带领人民进行的新的伟大革命。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改革开放是决定当代中国命运的关键一招,也是决定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关键一招。”我国过去30多年的快速发展靠的是改革开放,我国未来发展也必须坚定不移依靠改革开放。
回顾改革开放以来的历程,每一次重大改革都给党和国家发展注入新的活力、给事业前进增添强大动力,党和人民的事业在不断深化改革中波浪式向前推进。实践充分证明,改革开放是当代中国最鲜明的特色,也是当代中国共产党人最鲜明的品格。
改革是一个国家、一个民族的生存发展之道。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改革开放只有进行时,没有完成时。”现在推进改革的复杂程度、敏感程度、艰巨程度,一点都不亚于30多年前。在整个社会主义现代化进程中,我们都要高举改革开放的旗帜,决不能有丝毫动摇。
全面深化改革,是顺应当今世界发展大势的必然选择。纵观世界,变革是大势所趋、人心所向。现在世界各国正在加快推进变革,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正在孕育兴起。在这样的形势下,要如期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必须认清形势、居安思危、奋起直追。停顿和倒退没有出路,思想僵化、固步自封,必将被时代所淘汰。我们要顺应浩浩荡荡的历史潮流,承担起自己的历史责任,以更大的政治勇气和智慧、更有力的措施和办法推进改革。
全面深化改革,是解决中国现实问题的根本途径。改革是由问题倒逼而产生,又在不断解决问题中得以深化。同时,旧的问题解决了,新的问题又会产生,因而改革既不可能一蹴而就、也不可能一劳永逸。当前我国发展还面临一系列突出矛盾和挑战,前进道路上还有不少困难和问题。比如,发展中不平衡、不协调、不可持续问题依然突出,科技创新能力不强,产业结构不合理,发展方式依然粗放,城乡区域发展差距和居民收入差距依然较大,社会矛盾明显增多,教育、就业、社会保障、医疗、住房、生态环境、食品药品安全、安全生产、社会治安、执法司法等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较多,部分群众生活困难,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问题树倒根存,反腐败斗争形势依然严峻,等等。破解发展中面临的难题,化解来自各方面的风险挑战,推动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必须依靠全面深化改革。
全面深化改革,是抓住和用好历史性机遇,抢占未来发展制高点的必然选择。我国发展走到今天,发展和改革高度融合,发展前进一步就需要改革前进一步,改革不断前进,也能为发展提供强劲动力。当前,国内外环境和主客观条件都对我们全面深化改革有利。这个历史性机遇千载难逢,抓住就能赢得战略主动,否则就有可能陷于被动。必须增强机遇意识,通过全面深化改革,充分发挥我们的独特优势,激发党和国家生机活力。
中国的改革又到了一个新的历史关头,美好的目标就在前面,风险和考验也摆在我们面前。习近平总书记指出:“中国改革经过30多年,已进入深水区,可以说,容易的、皆大欢喜的改革已经完成了,好吃的肉都吃掉了,剩下的都是难啃的硬骨头。”矛盾越大,问题越多,越要攻坚克难、勇往直前。必须一鼓作气、坚定不移,敢于啃硬骨头,敢于涉险滩,敢于向积存多年的顽瘴痼疾开刀,坚决打好全面深化改革这场攻坚战。
2.把握全面深化改革总要求
全面深化改革,需要有管总的目标。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对全面深化改革作出总部署、总动员,勾画了到2020年全面深化改革的时间表、路线图,形成了改革理论和政策的一系列新的重大突破。这是改革进程向前拓展的客观要求,体现了我们党对改革认识的深化和系统化,对于干部群众准确把握中央精神,统一思想、统一意志,凝聚起推进改革的强大合力,具有重大意义。
坚持把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作为全面深化改革的总目标。这个总目标回答了推进各领域改革最终是为了什么、要取得什么样的整体效果这个问题。总目标是两句话组成的一个整体:前一句,规定了根本方向,这个方向就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而不是其他什么道路;后一句,规定了在根本方向指引下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鲜明指向。两句话都讲,才是完整的。
坚持进一步解放思想、进一步解放和发展社会生产力、进一步解放和增强社会活力。这“三个进一步解放”既是改革的目的,又是改革的条件。解放思想是前提,是解放和发展社会生产力、解放和增强社会活力的“总开关”;解放和发展社会生产力、解放和增强社会活力,是解放思想的必然结果,也是解放思想的重要基础;解放和发展社会生产力是最根本最紧迫的任务,解放思想、解放和增强社会活力,是为了更好解放和发展社会生产力。要通过不断改革创新,使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在解放和发展社会生产力、解放和增强社会活力、促进人的全面发展上比资本主义制度更有效率,更能激发全体人民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更能为社会发展提供有利条件,更能在竞争中赢得比较优势,把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充分体现出来。
坚持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改革方向。提出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改革目标,是我们党在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程中的重大理论和实践创新,解决了世界上其他社会主义国家长期没有解决的一个重大问题。虽然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已经初步建立,但市场体系还不健全,市场发育还不充分,特别是政府和市场的关系还没有理顺,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作用有效发挥受到诸多制约,必须继续朝着加快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目标努力,着力健全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和更好发挥政府作用的制度体系。坚持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改革方向,不仅是经济体制改革的基本遵循,也是全面深化改革的重要依托。要使各方面体制改革朝着这一方向协同推进,同时也使各方面自身相关环节更好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提出的新要求。
坚持以经济体制改革为重点,发挥经济体制改革牵引作用。经济建设仍然是全党的中心工作,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不动摇,就必须坚持以经济体制改革为重点不动摇。经济体制改革对其他方面改革具有重要影响和传导作用,重大经济体制改革的进度决定着其他方面很多体制改革的进度,具有牵一发而动全身的作用。在全面深化改革中,要坚持以经济体制改革为主轴,努力在重要领域和关键环节改革上取得新突破,以此牵引和带动其他领域改革,使各方面改革协同推进、形成合力,而不是各自为政、分散用力。
我们的改革是有方向、有立场、有原则的,是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上不断前进的改革,而不是对社会主义制度改弦易张。在这个问题上头脑必须十分清醒。习近平总书记强调:“问题的实质是改什么、不改什么,有些不能改的,再过多长时间也是不改。”要增强政治定力,坚守政治原则和底线,决不能在根本性问题上出现颠覆性错误。
3.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是一个国家的制度和制度执行能力的集中体现。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是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必然要求,是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的题中应有之义。
国家治理体系是在党领导下管理国家的制度体系,是一整套紧密相连、相互协调的国家制度;国家治理能力则是运用国家制度管理社会各方面事务的能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是一个有机整体,相辅相成。有了好的国家治理体系才能提高治理能力,提高国家治理能力才能充分发挥国家治理体系的效能。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就是要使各方面制度更加科学、更加完善,实现党、国家、社会各项事务治理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善于运用制度和法律治理国家,提高党科学执政、民主执政、依法执政水平。
纵观社会主义从诞生到现在的历史过程,怎样治理社会主义社会这样的全新社会,在以往的世界社会主义实践中没有解决得很好。在领导中国革命的进程中,我们党就不断思考未来建立什么样的国家治理体系的问题。新中国成立后,我们党继续探索这个问题,取得了重要成果。改革开放以来,我们党开始以全新的角度思考国家治理体系问题,强调领导制度、组织制度问题更带有根本性、全局性、稳定性和长期性。今天,摆在我们面前的一项重大历史任务,就是推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更加成熟更加定型,为党和国家事业发展、为人民幸福安康、为社会和谐稳定、为国家长治久安提供一整套更完备、更稳定、更管用的制度体系。这项工程极为宏大,零敲碎打调整不行,碎片化修补也不行,必须是全面的系统的改革和改进,是各领域改革和改进的联动和集成,在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上形成总体效应、取得总体效果。
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必须解决好制度模式选择问题。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往什么方向走,是一个带有根本性的问题。一个国家选择什么样的治理体系,是由这个国家的历史传承、文化传统、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决定的,是由这个国家的人民决定的。我国今天的国家治理体系,是在我国历史传承、文化传统、经济社会发展的基础上长期发展、渐进改进、内生性演化的结果。正因为没有拄着别人的拐棍,坚持独立自主选择自己的道路,我们才能始终站稳脚跟,走出了一条不同于西方国家的成功发展道路,形成了一套不同于西方国家的成功制度体系。
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必须有主张、有定力。我们要借鉴人类政治文明的有益成果,但绝不照搬西方政治制度模式,绝不放弃我国社会主义政治制度的根本。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绝不是西方化、资本主义化。在人权、选举制度、法治等重大问题上,必须理直气壮,不能以西方政治制度模式为标准。没有坚定的制度自信就不可能有全面深化改革的勇气,同样,离开全面深化改革,制度自信也不可能彻底、不可能久远。全面深化改革,是要使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更好;坚定制度自信,不是要固步自封,而是要不断革除体制机制弊端,让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成熟而持久。
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必须解决好价值体系问题。培育和弘扬核心价值体系和核心价值观,有效整合社会意识,是社会系统得以正常运转、社会秩序得以有效维护的重要途径,是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重要方面。能否构建具有强大感召力的核心价值观,关系社会和谐稳定,关系国家长治久安。西方国家把他们演绎的“自由”、“民主”、“人权”等价值观念鼓吹为“普世价值”,在世界范围内进行推销。实际上,没有抽象的一成不变的“绝对真理”,所有价值观念都有具体的社会政治内容,都会随经济社会条件变化而变化。我们要警惕借“普世价值”抹黑我们党、我国社会主义制度和文化传统的行为,大力培育和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和核心价值观,加快构建充分反映中国特色、民族特性、时代特征的价值体系,努力抢占价值体系的制高点。
4.让人民群众有更多获得感
我们党推进全面深化改革的根本目的,就是要促进社会公平正义,让改革发展成果更多更公平惠及全体人民。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科学统筹各项改革任务,推出一批能叫得响、立得住、群众认可的硬招实招,处理好改革“最先一公里”和“最后一公里”的关系,突破“中梗阻”,防止不作为,把改革方案的含金量充分展示出来,让人民群众有更多获得感。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取得巨大成就,为促进社会公平正义提供了坚实物质基础和有利条件。同时,在我国现有发展水平上,社会上还存在大量有违公平正义的现象。特别是随着我国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人民生活水平不断提高,人民群众的公平意识、民主意识、权利意识不断增强,对社会不公问题反映越来越强烈。全面深化改革必须以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增进人民福祉为出发点和落脚点。这是坚持我们党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根本宗旨的必然要求。如果不能抓紧解决这个问题,不能给老百姓带来实实在在的利益,不能创造更加公平的社会环境,甚至导致更多不公平,改革就失去意义,也不可能持续。
人民有所呼,改革就要有所应。要把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增进人民福祉作为一面镜子,审视各方面体制机制和政策规定,哪里有不符合促进社会公平正义的问题,哪里就需要改革;哪个领域哪个环节问题突出,哪个领域哪个环节就是改革的重点。紧紧抓住经济建设这个中心,推动经济持续健康发展,进一步把“蛋糕”做大,为保障社会公平正义奠定更加坚实的物质基础。“蛋糕”不断做大的同时,还要把“蛋糕”分好。通过创新制度安排,创造更加公平正义的社会环境,保证人民平等参与、平等发展权利,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
人民是历史的创造者,是推动改革的力量源泉。没有人民的支持和参与,任何改革都不可能取得成功。推进任何一项重大改革,都要坚持“以百姓心为心”,都要站在人民立场上把握和处理好涉及改革的重大问题,都要从人民利益出发谋划改革思路、制定改革举措。要广泛听取群众意见和建议,及时总结群众创造的新鲜经验,充分调动群众推进改革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把最广大人民的智慧和力量凝聚到改革上来,同人民一道把改革推向前进。
5.处理好全面深化改革的重大关系
全面深化改革,触及深层次的社会关系和利益调整,凝聚改革共识难度加大,统筹兼顾各方面利益任务艰巨,协调不顺,处理不好,改革就难以顺利推进,难以取得成功。要牢固树立进取意识、机遇意识、责任意识,坚持辩证法,从纷繁复杂的事物表象中把准改革脉搏,不断探索改革的内在规律,重点把握和处理好几个重大关系。
处理好解放思想和实事求是的关系。改革开放的过程,就是思想解放的过程。没有思想大解放,就不会有改革大突破。解放思想不是脱离国情的异想天开,也不是闭门造车的主观想象,更不是毫无章法的莽撞蛮干。解放思想的目的在于更好地实事求是。必须坚持解放思想和实事求是的有机统一,一切从基本国情出发,从实际出发,从人民群众的利益出发,既大胆探索又脚踏实地。这样才能保证我们遵循事物发展的内在规律,保持历史前进的正确方向。
处理好整体推进和重点突破的关系。全面深化改革不是某个领域某个方面的单项改革,而是一个涉及经济社会发展各领域的复杂系统工程。要坚持整体推进,统筹谋划深化改革各个方面、各个层次、各个要素,注重推动各项改革相互促进、良性互动、协同配合,注重改革措施整体效果,防止畸轻畸重、单兵突进、顾此失彼。但整体推进又不是平均用力、齐头并进,而是要注重抓主要矛盾和矛盾的主要方面,注重抓重要领域和关键环节。重要领域“牵一发而动全身”,关系到改革大局,是改革的重中之重;关键环节“一子落而满盘活”,关系到改革成效,是改革的有力支点。以这些重要领域和关键环节为突破口,可以对全面改革起到牵引和推动作用。
处理好全局和局部的关系。局部与全局相互依存,没有局部就无所谓全局,没有全局局部也不可能存在,既不能以局部代替全局,也不能以全局代替局部。全面深化改革是立足国家整体利益、根本利益、长远利益进行部署的,目的是要达到一加一大于二的效果,产生乘数效应,防止局部利益相互掣肘、相互抵消。在全面深化改革过程中,每一项改革既要考虑局部的具体情况,更要从大局出发,从全局上来统筹谋划。要避免“只见树木,不见森林”,防止局部和眼前合理却不利于全局和长远的情况发生。
处理好顶层设计和摸着石头过河的关系。摸着石头过河是富有中国智慧的改革方法,也是符合马克思主义认识论和实践论的方法。对必须取得突破但一时还不那么有把握的改革,可以采取试点探索、投石问路的方法,看得很准了再推开。随着改革不断推进,必须加强顶层设计和总体规划,提高改革决策的科学性、增强改革措施的协调性。摸着石头过河和加强顶层设计是辩证统一的,推进局部的阶段性改革要在加强顶层设计的前提下进行,加强顶层设计要在推进局部的阶段性改革的基础上来谋划。要加强宏观思考和顶层设计,更加注重改革的系统性、整体性、协同性,同时也要继续鼓励大胆试验、大胆突破,不断把改革引向深入。
处理好胆子要大和步子要稳的关系。坚持胆子要大、步子要稳,战略上要勇于进取,战术上则要稳扎稳打。第一位的是拿出全面深化改革的勇气,搞改革不可能都是四平八稳、没有任何风险。只要是经过了充分论证和评估,只要是符合实际、必须做的,该干的要大胆地干。同时也要看到,胆子大不是蛮干,必须稳妥审慎,三思而后行。对一些重大改革,不可能毕其功于一役,要稳扎稳打,积小胜为大胜。对改革进程中已经出现和可能出现的问题和困难,要一个一个解决和克服,既敢于出招又善于应招,做到蹄疾而步稳。
处理好改革发展稳定的关系。改革发展稳定是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三个重要支点。改革是经济社会发展的强大动力,发展是解决一切经济社会问题的关键,稳定是改革发展的前提。30多年来,我国社会发生的变革前所未有,同时又保持了安定团结。这充分证明,只有社会稳定,改革发展才能不断推进;只有改革发展不断推进,社会稳定才能具有坚实基础。要坚持把改革的力度、发展的速度和社会可承受的程度统一起来,在保持社会稳定中推进改革发展,通过改革发展促进社会稳定。
6.争当改革的促进派和实干家
“道虽迩,不行不至;事虽小,不为不成。”当前我国改革进入攻坚期和深水区,能否坚定信心、凝聚力量、攻坚克难,确保各项改革举措落地生根,直接决定着改革成败。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要注重调动各方面推动改革、参与改革的积极性,鼓励广大干部既当改革促进派又当改革实干家,盯住干、马上办。”
改革推进到今天,比认识更重要的是决心,比方法更重要的是担当。要把抓改革作为一项重大政治责任,坚定改革信心和决心,增强推进改革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要着力提高领导干部谋划、推动、落实改革的能力,引导领导干部树立与全面深化改革相适应的思想作风和担当精神。要以钉钉子精神抓好改革落实,扭住关键、精准发力,敢于啃硬骨头,盯着抓、反复抓,直到抓出成效。
拥护改革、支持改革、敢于担当的就是促进派,把改革抓在手上、落到实处、干出成效的就是实干家。各地区各部门的主要负责同志,对抓改革、抓落实负有直接责任,要亲自抓谋划、抓部署、抓督察、抓落实。对中央部署的改革任务,要高度重视、亲力亲为,中央有具体要求的,要一竿子插到底,不折不扣落实下去;中央提出原则要求的,要结合实际进行细化实化。对本地区本部门改革任务,既要抓紧推进、敢于突破,又要立足全局、通盘考虑。要注意配足力量,创新工作方法,把精力集中在打通“最后一公里”上。要着力强化敢于担当、攻坚克难的用人导向,把那些想改革、谋改革、善改革的干部用起来,激励党员干部勇挑重担、冲锋在前。
随着改革向纵深推进,必须一手抓紧推动具有标志性、引领性、支柱性作用的重大改革,一手抓改革举措落地,遵循改革规律和特点,建立全过程、高效率、可核实的改革落实机制。要抓主体责任,凡是承担改革任务的地方和部门,都要知责明责、守责尽责,各就各位、各负其责。要抓督办协调,对敷衍塞责、拖延扯皮、屡推不动的,对重视不够、研究甚少、贯彻乏力的,要进行问责。要抓督察落实,强化督察职能,确定一批重点改革督察项目,形成全党上下抓改革落实的局面。要抓完善机制,抓紧完善督办协调、督察落实、考评激励、责任追究等工作机制。要抓改革成效,把是否促进经济社会发展、是否给人民群众带来实实在在的获得感,作为改革成效的评价标准。要抓成果巩固,及时总结推广改革经验,把各项成果总结好、巩固好、发展好,努力使实践成果上升为制度成果。
争当改革的促进派和实干家,离不开营造鼓励改革、支持改革的良好环境。要尊重和发挥地方、基层、群众首创精神,既鼓励创新、表扬先进,也允许试错、宽容失败。重视调查研究,坚持眼睛向下、脚步向下,了解基层群众所思、所想、所盼,使改革更接地气。注重加强改革宣传和舆论引导,加强改革政策举措的权威解读,及时研判分析、统筹平衡改革引起的利益关系调整,推动全社会形成想改革、敢改革、善改革的良好风尚。
六、全力推进法治中国建设
——关于全面依法治国
全面依法治国是关系我们党执政兴国、关系人民幸福安康、关系党和国家长治久安的重大战略问题,是“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的重要组成部分。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从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全局出发,从实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高度提出了全面依法治国这一重大战略部署。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专题研究依法治国问题,并作出我们党历史上第一个关于加强法治建设的专门决定,开启了中国法治新时代。
1.党领导人民治理国家的基本方略
法律是治国之重器,法治是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重要依托。要推动我国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不断开拓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更加广阔的发展前景,必须全面推进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建设。
全面依法治国,是深刻总结我国社会主义法治建设成功经验和深刻教训作出的重大抉择。新中国成立初期,我们党在废除旧法统的同时,积极运用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根据地法制建设的成功经验,抓紧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初步奠定了社会主义法治的基础。后来,社会主义法治建设走过一段弯路,付出了沉重代价。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我们党把依法治国确定为党领导人民治理国家的基本方略,把依法执政确定为党治国理政的基本方式,始终把法治放在党和国家工作大局中来考虑、来谋划、来推进,依法治国取得重大成就。经验和教训使我们党深刻认识到,法治是治国理政不可或缺的重要手段。在我们这样一个大国,要实现经济发展、政治清明、文化昌盛、社会公正、生态良好,必须秉持法律这个准绳、用好法治这个方式。
全面依法治国,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加快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的重要保证。当前,我国改革发展稳定形势总体是好的,但发展中不平衡、不协调、不可持续问题依然突出,人民内部矛盾和其他社会矛盾凸显,党风政风也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其中大量矛盾和问题与有法不依、执法不严、违法不究相关。人民群众对法治的要求越来越高,依法治国在党和国家工作全局中的地位更加突出、作用更加重大。要妥善解决经济社会发展中一系列突出矛盾和问题,必须密织法律之网、强化法治之力。要把依法治国摆在突出位置,把党和国家工作纳入法治化轨道,坚持在法治轨道上统筹社会力量、平衡社会利益、调节社会关系、规范社会行为,依靠法治解决各种社会矛盾和问题,确保我国社会在深刻变革中既生机勃勃又井然有序。
全面依法治国,是着眼于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实现党和国家长治久安的长远考虑。从现在的情况看,只要国际国内不发生大的波折,经过努力,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目标可以如期实现。但“不谋万世者,不足谋一时”,如何确保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之后路该怎么走?如何跳出“历史周期率”、实现长期执政?如何实现党和国家长治久安?这些都是需要深入思考的重大问题。世界上一些国家虽然一度实现快速发展,但并没有顺利迈进现代化门槛,而是落入这样或那样的“陷阱”,很大程度上与法治不彰密切相关。小智治事,中智治人,大智立法。必须坚持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坚持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实现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为党和国家事业发展提供根本性、全局性、长期性的制度保障。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我们提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坚定不移厉行法治,一个重要意图就是为子孙万代计、为长远发展谋。”
2.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
全面依法治国,必须走对路。如果路走错了,南辕北辙了,那再提什么要求和举措也都没有意义了。在坚持和拓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这个根本问题上,我们要树立自信、保持定力。
必须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党的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是社会主义法治最根本的保证。全面依法治国,要有利于加强和改善党的领导,有利于巩固党的执政地位、完成党的执政使命,决不是要削弱党的领导。必须坚持党领导立法、保证执法、支持司法、带头守法,把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同依法执政基本方式统一起来,把党总揽全局、协调各方同人大、政府、政协、审判机关、检察机关依法依章程履行职能、开展工作统一起来,把党领导人民制定和实施宪法法律同党坚持在宪法法律范围内活动统一起来,善于使党的主张通过法定程序成为国家意志,善于使党组织推荐的人选通过法定程序成为国家政权机关的领导人员,善于通过国家政权机关实施党对国家和社会的领导,善于运用民主集中制原则维护中央权威、维护全党全国团结统一。
必须坚持人民主体地位。我国社会主义制度保证了人民当家作主的主体地位,也保证了人民在全面依法治国中的主体地位。坚持人民主体地位,必须坚持法治为了人民、依靠人民、造福人民、保护人民。要保证人民在党的领导下,依照法律规定,通过各种途径和形式管理国家事务,管理经济和文化事业,管理社会事务。要把体现人民利益、反映人民愿望、维护人民权益、增进人民福祉落实到依法治国全过程,使法律及其实施充分体现人民意志。要充分调动人民群众投身依法治国实践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使全体人民都成为社会主义法治的忠实崇尚者、自觉遵守者、坚定捍卫者。
必须坚持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平等是社会主义法律的基本属性,是社会主义法治的基本要求。坚持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必须体现在立法、执法、司法、守法各个方面。任何组织和个人都必须尊重宪法法律权威,都必须在宪法法律范围内活动,都必须依照宪法法律行使权力或权利、履行职责或义务,都不得有超越宪法法律的特权。任何人违反宪法法律都要受到追究,绝不允许任何人以任何借口任何形式以言代法、以权压法、徇私枉法。
必须坚持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相结合。法律是成文的道德,道德是内心的法律,法律和道德都具有规范社会行为、维护社会秩序的作用。治理国家、治理社会必须一手抓法治、一手抓德治,实现法律和道德相辅相成、法治和德治相得益彰。要发挥好法律的规范作用,以法治体现道德理念、强化法律对道德建设的促进作用。要发挥好道德的教化作用,以道德滋养法治精神、强化道德对法治文化的支撑作用。
必须坚持从中国实际出发。走什么样的法治道路、建设什么样的法治体系,是由一个国家的基本国情决定的。全面依法治国,必须从我国实际出发,同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相适应,突出中国特色、实践特色、时代特色,既不能罔顾国情、超越阶段,也不能因循守旧、墨守成规。坚持从我国实际出发,不等于关起门来搞法治。要学习借鉴世界上优秀的法治文明成果,但必须坚持以我为主、为我所用,认真鉴别、合理吸收,不能搞“全盘西化”,不能搞“全面移植”,不能照搬照抄。
3.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
全面依法治国,总目标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这个总目标“既明确了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性质和方向,又突出了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工作重点和总抓手,对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具有纲举目张的意义”。法治体系作为法治建设的“纲”,是国家治理体系的骨干工程。全面依法治国,就要加快形成完备的法律规范体系、高效的法治实施体系、严密的法治监督体系、有力的法治保障体系,形成完善的党内法规体系。
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首要的是完善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要维护宪法尊严、权威,健全宪法实施和监督制度。坚持立法先行,坚持立改废释并举,加快完善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体系,完善包括市民公约、乡规民约、行业规章、团体章程在内的社会规范体系,为全面依法治国提供基本遵循。要完善立法体制,深入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抓住提高立法质量这个关键。要优化立法职权配置,健全有立法权的人大主导立法工作的体制机制,发挥人大及其常委会在立法工作中的主导作用,健全立法起草、论证、协调、审议机制,完善法律草案表决程序,增强法律法规的及时性、系统性、针对性、有效性,提高法律法规的可执行性、可操作性。要明确立法权力边界,从体制机制和工作程序上有效防止部门利益和地方保护主义法律化。要加强重点领域立法,及时反映党和国家事业发展要求、人民群众关切期待,对涉及全面深化改革、推动经济发展、完善社会治理、保障人民生活、维护国家安全的法律抓紧制定、及时修改。
法律的生命力在于实施,法律的权威也在于实施。法律的有效实施,是全面依法治国的重点和难点。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坚持依法治国首先要坚持依宪治国,坚持依法执政首先要坚持依宪执政。坚持依宪治国、依宪执政,就是要坚持宪法确定的中国共产党领导地位不动摇,坚持宪法确定的人民民主专政的国体和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政体不动摇。必须明确,我们坚持的依宪治国、依宪执政,与西方所谓的“宪政”本质上是不同的,不能用所谓“宪政”架空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要依据宪法治国理政,坚决纠正一切违反宪法的行为。要按照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的要求,加快建设执法、司法、守法等方面的体制机制,坚持依法行政和公正司法,增强全民法治观念,确保法律的全面有效实施。
全面依法治国,要建立严密的法治监督体系。权力不论大小,只要不受制约和监督,都可能被滥用。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没有监督的权力必然导致腐败,这是一条铁律。”要以规范和约束公权力为重点,加大监督力度,加强党内监督、人大监督、民主监督、行政监督、司法监督、审计监督、社会监督、舆论监督,努力形成科学有效的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体系,增强监督合力和实效,做到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违法必追究。
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必须进一步健全法治保障体系。要切实加强和改进党对全面依法治国的领导,提高依法执政能力和水平,为全面依法治国提供有力的政治和组织保障。加强法治专门队伍和法律服务队伍建设,加强机构建设和经费保障,为全面依法治国提供坚实人才保障和物质条件。改革和完善不符合法治规律、不利于依法治国的体制机制,为全面依法治国提供完备的制度保障。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增强全民法治观念,完善守法诚信褒奖机制和违法失信行为惩戒机制,使尊法守法成为全体人民的共同追求和自觉行动。
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必须加强党内法规制度建设。党内法规既是管党治党的重要依据,也是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有力保障。要完善党内法规制定体制机制,注重党内法规同国家法律的衔接和协调,构建以党章为根本、若干配套党内法规为支撑的党内法规制度体系,提高党内法规执行力。
4.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司法公正
全面依法治国,必须紧紧围绕保障和促进社会公平正义来进行。公平正义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内在要求,是我们党追求的一个十分崇高的价值目标。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决定了我们必须追求公平正义,保护人民权益、伸张正义。
公正是法治的生命线。司法公正对社会公正具有重要引领作用,司法不公对社会公正具有致命破坏作用。这就要求我们在实践中推进公正司法。所谓公正司法,就是受到侵害的权利一定会得到保护和救济,违法犯罪活动一定要受到制裁和惩罚。如果人民群众通过司法程序不能保证自己的合法权利,那司法就没有公信力,人民群众也不会相信司法。人民群众每一次经历求告无门、每一次经历冤假错案,损害的都不仅仅是他们的合法权益,更是法律的尊严和权威,是他们对社会公平正义的信心。法律本来应该具有定分止争的功能,司法审判本来应该具有终局性的作用,如果司法不公、人心不服,这些功能就难以实现。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能感受到公平正义,决不能让不公正的审判伤害人民群众感情、损害人民群众权益”。
推进公正司法,要重点解决影响司法公正和制约司法能力的深层次问题。我国执法司法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很多与司法体制和工作机制不合理有关,必须进一步深化司法体制改革。要从确保依法独立公正行使审判权检察权、健全司法权力运行机制、完善人权司法保障制度三个方面,着力破解体制性、机制性、保障性障碍,不断提高司法公信力,发挥公正司法对维护社会公平正义最后一道防线的作用。
推进公正司法,要坚持司法为民,改进司法工作作风。法律不应该是冷冰冰的,司法工作也是做群众工作。一纸判决,或许能够给当事人正义,却不一定能解开当事人的“心结”。“心结”没有解开,案件也就没有真正了结。要通过热情服务,切实解决好老百姓打官司难问题。特别是要加大对困难群众维护合法权益的法律援助,加快解决有些地方没有律师和欠发达地区律师资源不足问题。司法工作者要密切联系群众,如果不懂群众语言、不了解群众疾苦、不熟知群众诉求,就难以掌握正确的工作方法,难以发挥应有的作用。
推进公正司法,要坚持以公开促公正、树公信。阳光是最好的防腐剂。权力运行不见阳光,或有选择地见阳光,公信力就无法树立。执法司法越公开,就越有权威和公信力。涉及老百姓利益的案件,除法律规定的情形外,一般都要公开。要增强主动公开、主动接受监督的意识,完善机制、创新方式、畅通渠道,依法及时公开执法司法依据、程序、流程、结果和裁判文书。对公众关注的案件,要提高透明度,让暗箱操作没有空间,让司法腐败无法藏身。
“举直错诸枉,则民服;举枉错诸直,则民不服。”推进公正司法,各级党组织和领导干部都要旗帜鲜明支持司法机关依法独立公正行使职权,绝不容许利用职权干预司法。司法人员要刚正不阿、勇于担当,敢于依法排除来自司法机关内部和外部的干扰,坚守公正司法的底线。
5.在党的领导下依法治国、厉行法治
全面依法治国这件大事能不能办好,最关键的是方向是不是正确、政治保证是不是坚强有力。这其中最重要的,就是要正确认识把握党和法的关系。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党和法的关系是一个根本问题,处理得好,则法治兴、党兴、国家兴;处理得不好,则法治衰、党衰、国家衰。”
社会主义法治必须坚持党的领导。离开了党的领导,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就建不起来。同时也要看到,党的领导必须依靠社会主义法治。在我国,法是党的主张和人民意愿的统一体现,党领导人民制定宪法法律,党领导人民实施宪法法律,党自身必须在宪法法律范围内活动,这就是党的领导力量的体现。党和法、党的领导和依法治国是高度统一的。把党的领导贯彻到依法治国全过程和各方面,是我国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一条基本经验。现在,有一些人提出诸如“党大还是法大”这样似是而非甚至极端错误的观点,这是一个伪命题。少数人之所以热衷于炒作这个命题,是醉翁之意不在酒,是想把党的领导和法治割裂开来、对立起来,最终达到否定、取消党的领导的目的。
对各级党政组织、各级领导干部来说,真正要解决的,是“权大还是法大”的问题,这是一个真命题。各级党政组织、各级领导干部手中的权力是党和人民赋予的,是上下左右有界受控的,不是可以为所欲为、随心所欲的。要把厉行法治作为治本之策,把权力运行的规矩立起来、讲起来、守起来,真正做到谁把法律当儿戏,谁就必然要受到法律的惩罚。
全面依法治国是一个系统工程,是国家治理领域一场广泛而深刻的革命。要始终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加强党对全面依法治国的统一领导、统一部署、统筹协调,不断提高党领导依法治国的能力和水平,努力实现国家各项工作法治化,向着建设法治中国不断前进。
6.领导干部要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模范
我们党领导立法、保证执法、支持司法、带头守法,主要是通过各级领导干部的具体行动和工作来体现、来实现的,他们的信念、决心、行动,对全面依法治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因此,领导干部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模范,是实现全面依法治国目标和任务的关键所在。
带头尊崇法治、敬畏法律。每个领导干部都要深刻认识到,维护宪法法律权威就是维护党和人民共同意志的权威,捍卫宪法法律尊严就是捍卫党和人民共同意志的尊严,保证宪法法律实施就是保证党和人民共同意志的实现。每个领导干部都要牢固树立宪法法律至上、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权由法定、权依法使等基本法治观念,对各种危害法治、破坏法治、践踏法治的行为要挺身而出、坚决斗争。对领导干部的法治素养,从其踏入干部队伍的那一天起就要开始抓,加强教育、培养自觉,加强管理、强化监督。
带头了解法律、掌握法律。学法懂法是守法用法的前提。领导干部要系统学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准确把握我们党处理法治问题的基本立场。首要的是学习宪法,还要学习同自己所担负的领导工作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各级领导干部尤其要弄明白法律规定怎么用权,什么事能干、什么事不能干,心中高悬法律的明镜,手中紧握法律的戒尺,知晓为官做事的尺度。
带头遵纪守法、捍卫法治。领导干部要牢记法律红线不可逾越、法律底线不可触碰,带头遵守法律、执行法律,带头营造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法治环境。谋划工作要运用法治思维,处理问题要运用法治方式,说话做事要先考虑一下是不是合法。党纪国法不能成为“橡皮泥”、“稻草人”,违纪违法都要受到追究。
带头厉行法治、依法办事。领导干部要把对法治的尊崇、对法律的敬畏转化成思维方式和行为方式,做到在法治之下、而不是法治之外、更不是法治之上想问题、作决策、办事情。党政主要负责人要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统筹推进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要把能不能遵守法律、依法办事作为考察干部的重要内容,相同条件下优先提拔使用法治素养好、依法办事能力强的干部。
领导干部不但要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模范,更要自觉将推动全社会树立法治意识、增强全民法治观念扛在肩上、记在心上、落在行动上。要通过带头推进全民普法、带头尊法学法、模范守法用法的行动和努力,不断增强人民群众对法律的内心拥护和真诚信仰,切实增强全社会厉行法治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形成守法光荣、违法可耻的社会氛围,使尊法、信法、守法、用法、护法成为全体人民的共同追求。
七、打铁还需自身硬
——关于全面从严治党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是我们党领导的伟大事业,全面推进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是这一伟大事业取得胜利的关键所在。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创新发展马克思主义党建学说,把全面从严治党纳入“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坚定不移推进全面从严治党、依规治党,凝心聚力、直击积弊、扶正祛邪,党的建设开创新局面,党风政风呈现新气象。从严治党的实践,已经试出了人心向背,必须坚持不懈抓下去,使管党治党真正从宽松软走向严紧硬。
1.中国共产党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坚强领导核心
党是我们事业的坚强领导核心。在当今中国,没有大于中国共产党的政治力量或其他什么力量。党政军民学,东西南北中,党是领导一切的,是最高的政治领导力量,各个领域、各个方面都必须坚定自觉坚持党的领导。党的领导地位不是自封的,是历史和人民的选择,也是由我国国体性质决定的。正是有了党的坚强领导,有了党的正确引领,中国人民从根本上改变了自己的命运,中国发展取得了举世瞩目的伟大成就,中华民族迎来了伟大复兴的光明前景。历史和现实都证明,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最大优势。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坚持党的领导,是党和国家的根本所在、命脉所在,是全国各族人民的利益所系、幸福所系。现在,我们已站上一个新的历史起点,开启了新的奋斗征程,党带领全国各族人民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不知还要爬多少坡、过多少坎、经历多少风风雨雨、克服多少艰难险阻。在这样的历史背景下,完成光荣艰巨的历史使命,战胜前进道路上的风险挑战,从根本上讲还是要靠党的领导、靠党把好方向盘。
坚持党的领导,确保党的领导核心地位,首先要坚持党中央的集中统一领导,以保证正确方向、形成强大合力。这是一条根本的政治规矩。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要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坚持把对党绝对忠诚作为根本政治要求和最重要的政治纪律,始终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要经常、主动向党中央看齐,向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看齐,向党中央改革发展稳定、内政外交国防、治党治国治军各项决策部署看齐。
坚持党的领导,确保党的领导核心地位,必须加强和改善党的领导。要牢牢把握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先进性和纯洁性建设这条主线,不断提高党的建设科学化水平。要主动适应、把握、引领经济发展新常态,不断提高党把握方向、谋划全局、制定政策、推进改革的能力,不断提高党领导经济社会发展的能力。切实提高科学执政、民主执政、依法执政水平,使党的执政方略更加完善、执政体制更加健全、执政方式更加科学、执政基础更加巩固。加强新形势下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建设,不断增强自我净化、自我完善、自我革新、自我提高的能力,不断增强党的创造力、凝聚力、战斗力,为事业胜利提供根本保证。
坚持党的领导,必须始终坚持党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核心地位。我国社会主义政治制度优越性的一个突出特点,就是坚持党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核心地位。中央委员会、中央政治局、中央政治局常委会,这是党的领导决策核心。党中央作出的决策部署,党的组织、宣传、统战、政法等部门要贯彻落实,人大、政府、政协、法院、检察院的党组织要贯彻落实,事业单位、人民团体等的党组织也要贯彻落实。各方面党组织要对党委负责,自觉向党委报告重大工作和重大情况,在党委统一领导下尽心尽力做好自身职责范围内的工作。各地区各部门党委(党组)要加强向党中央报告工作,这也是一个规矩。
2.管党治党一刻不能松懈
党要管党、从严治党,是党的建设的一贯要求和根本方针。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党要管党,才能管好党;从严治党,才能治好党。”如果管党不力、治党不严,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党内突出问题得不到解决,那我们党迟早会失去执政资格,不可避免被历史淘汰。这决不是危言耸听。这些年来,世界上一些老牌执政党衰败落伍、丢权垮台的教训极为深刻。中国共产党作为中国工人阶级的先锋队、中国人民和中华民族的先锋队,更应高度重视加强党的自身建设,确保始终走在时代前列。
当前,我们正在进行具有许多新的历史特点的伟大斗争,党肩负着历史重任,经受着时代考验。与国内外形势发展变化相比,与党所承担的历史任务相比,党的领导水平和执政水平、党组织建设状况和党员干部素质、能力、作风,都还有不小差距,必须引起我们高度警觉。只有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以改革创新精神推进党的建设,才能更好经受住执政考验、改革开放考验、市场经济考验、外部环境考验,更好战胜精神懈怠危险、能力不足危险、脱离群众危险、消极腐败危险。习近平总书记谆谆告诫全党,“党面临的‘赶考’远未结束”,“所有领导干部和全体党员要继续把人民对我们党的‘考试’、把我们党正在经受和将要经受各种考验的‘考试’考好,努力交出优异的答卷”。
全面从严治党基础在全面,关键在严,要害在治。“全面”就是管全党、治全党,面向8700多万党员、430多万个党组织,覆盖党的建设各个领域、各个方面、各个部门,重点是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严”就是真管真严、敢管敢严、长管长严。“治”就是从党中央到省市县党委,从中央部委、国家机关部门党组(党委)到基层党支部,都要肩负起主体责任,党委书记要把抓好党建当作分内之事、必须担当的责任;各级纪委要担负起监督责任,敢于瞪眼黑脸,敢于执纪问责。
全面从严治党必须落实管党治党责任。管党治党责任是最根本的政治责任。不明确责任,不落实责任,不追究责任,从严治党是做不到的。经过这些年努力,各级建立了党建工作责任制,党委抓、书记抓、各有关部门抓、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党建工作格局基本形成。要落实全面从严治党的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强化责任追究,加大问责力度,让失责必问成为常态。要树立正确政绩观,坚持从巩固党的执政地位的大局看问题,把抓好党建作为最大的政绩,把从严治党责任承担好、落实好,坚持党建工作和中心工作一起谋划、一起部署、一起考核,坚决防止“一手硬、一手软”。各级领导干部要做到敢管敢治、严管严治、长管长治,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
“打铁还需自身硬。”“中华号”巨轮乘风破浪、顺利前行,关键靠党来掌舵,靠党来掌握方向。要坚持治国必先治党、治党务必从严,提高管党治党的能力和水平,靠“自身硬”凝聚起不可战胜的磅礴力量,创造无愧于历史的辉煌业绩。
3.补足共产党人精神上的“钙”
理想信念是共产党人精神上的“钙”。习近平总书记反复强调,“理想信念坚定,骨头就硬,没有理想信念,或理想信念不坚定,精神上就会‘缺钙’,就会得‘软骨病’”,“就可能导致政治上变质、经济上贪婪、道德上堕落、生活上腐化”。从严管党治党,首先就要坚定党员干部的理想信念。
“革命理想高于天。”坚定理想信念,坚守共产党人精神追求,始终是共产党人安身立命的根本。有了坚定的理想信念,站位就高了,眼界就宽了,心胸就开阔了,就能坚持正确政治方向,在胜利和顺境时不骄傲不急躁,在困难和逆境时不消沉不动摇,经受住各种风险和困难考验,自觉抵制各种腐朽思想的侵蚀,永葆共产党人政治本色。任何一名在党旗下宣过誓的共产党员都必须铭记,为了理想信念,就应该去拼搏、去奋斗、去献出全部精力乃至生命。
共产党人的理想信念是什么?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对马克思主义的信仰,对社会主义和共产主义的信念,是共产党人的政治灵魂,是共产党人经受住任何考验的精神支柱。”中国共产党从诞生之日起就把马克思主义写在自己的旗帜上,把实现共产主义确立为最高理想。在我们党90多年的历史中,无数共产党人不惜流血牺牲,靠的就是这种信仰,为的就是这个理想。尽管他们也知道,自己追求的理想并不会在自己手中实现,但他们坚信,一代又一代人为之持续努力,一代又一代人为此作出牺牲,崇高的理想就一定能实现。
应该充分肯定,当前我们大多数党员干部理想信念是坚定的,政治上是可靠的。同时,也要看到,在党员干部队伍中,信仰缺失是一个需要引起高度重视的问题。有的对共产主义心存怀疑,认为那是虚无缥缈、难以企及的幻想;有的不信马列信鬼神,从封建迷信中寻找精神寄托,热衷于算命看相、烧香拜佛,遇事“问计于神”;有的是非观念淡薄、原则性不强、正义感退化,糊里糊涂当官,浑浑噩噩过日子;有的甚至向往西方社会制度和价值观念,对社会主义前途命运丧失信心;有的在涉及党的领导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等原则性问题的政治挑衅面前态度暧昧、消极躲避、不敢亮剑,甚至故意模糊立场、耍滑头;等等。事实一再表明,理想信念动摇是最危险的动摇,理想信念滑坡是最危险的滑坡。一些党员干部出这样那样的问题,说到底是信仰迷茫、精神迷失。
崇高信仰、坚定信念不会自发产生。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要炼就‘金刚不坏之身’,必须用科学理论武装头脑,不断培植我们的精神家园。”党的领导干部特别是高级干部,要把系统掌握马克思主义基本理论作为看家本领。广大党员干部要老老实实、原原本本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学习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最新成果,把理想信念建立在对科学理论的理性认同上,建立在对历史规律的正确认识上,建立在对基本国情的准确把握上。通过坚持不懈学习,学会运用马克思主义立场观点方法观察和解决问题,不断筑牢理想信念,做到虔诚而执着、至信而深厚,让理想信念的明灯永远在心中闪亮。
4.培养选拔党和人民需要的好干部
“为政之要,莫先于用人。”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关键在于建设一支宏大的高素质干部队伍,培养造就一支具有铁一般信仰、铁一般信念、铁一般纪律、铁一般担当的干部队伍。要大力加强党的组织建设,着力培养选拔党和人民需要的好干部,从严管理干部,夯实基层组织,巩固党执政的组织基础。
怎样是好干部?习近平总书记对好干部的标准作出了这样的概括:信念坚定、为民服务、勤政务实、敢于担当、清正廉洁。信念坚定,就是要坚定共产主义远大理想,真诚信仰马克思主义,矢志不渝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而奋斗,坚持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纲领、基本经验、基本要求不动摇。为民服务,就是要做人民公仆,忠诚于人民,以人民忧乐为忧乐,以人民甘苦为甘苦,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勤政务实,就是要勤勉敬业、求真务实、真抓实干、精益求精,创造出经得起实践、人民、历史检验的实绩。敢于担当,就是要坚持原则、认真负责,面对大是大非敢于亮剑,面对矛盾敢于迎难而上,面对危机敢于挺身而出,面对失误敢于承担责任,面对歪风邪气敢于坚决斗争。清正廉洁,就是要敬畏权力、管好权力、慎用权力,守住自己的政治生命,保持拒腐蚀、永不沾的政治本色。
怎样成长为好干部?好干部不会自然而然产生。成长为一个好干部,一靠自身努力,二靠组织培养。从干部自身来讲,要不断改造主观世界、加强党性修养、加强品格陶冶,老老实实做人,踏踏实实干事,清清白白为官,始终做到对党忠诚、个人干净、敢于担当。要勤于学、敏于思,坚持博学之、审问之、慎思之、明辨之、笃行之,以学益智、以学修身、以学增才。要努力学习各方面知识,加快知识更新,优化知识结构,拓展眼界和视野,提高服务改革发展、服务人民群众的本领。从组织培养来讲,要抓好党性教育这个核心,抓好道德建设这个基础,加强宗旨意识、公仆意识教育。强化干部实践锻炼,积极为干部锻炼成长搭建平台,让干部在实践锻炼中增强党性、改进作风、磨练意志、陶冶情操、提升境界、增长才干。
怎样把好干部用起来?用一贤人则群贤毕至,见贤思齐就蔚然成风。用人得当,首先要知人。要近距离接触干部,观察干部对重大问题的思考、对群众的感情、对待名利的态度、处理复杂问题的过程和结果。用人得当,就要坚持全面、历史、辩证看干部,注重一贯表现和全部工作,改进考核方法手段,完善政绩考核评价体系。用人得当,就要科学合理使用干部,用当其时、用其所长,树立强烈的人才意识,寻觅人才求贤若渴,发现人才如获至宝,举荐人才不拘一格,使用人才各尽其能。要建立科学有效的选人用人机制,紧密结合干部工作实际,形成系统完备、科学规范、有效管用、简便易行的制度机制。要推进干部能上能下,通过激励、奖惩、问责等一整套制度安排,保证能者上、庸者下、劣者汰,形成良好的用人导向和制度环境。
“郡县治,天下安。”县委是党执政兴国的“一线指挥部”,县委书记就是“一线总指挥”,是党在县域治国理政的重要骨干力量。县委书记要以焦裕禄、杨善洲、谷文昌等同志为榜样,始终做到心中有党、心中有民、心中有责、心中有戒,做政治的明白人、发展的开路人、群众的贴心人、班子的带头人,努力成为党和人民信赖的好干部。
民主集中制是党的根本组织制度和领导制度。要健全和认真落实民主集中制的各项具体制度,促使全党同志按照民主集中制办事,促使各级领导干部特别是主要领导干部带头执行民主集中制。要发扬党内民主,营造民主讨论的良好氛围,鼓励讲真话、讲实话、讲心里话,允许不同意见碰撞和争论,同时善于进行正确集中,防止议而不决、决而不行。
基层党组织是党全部工作和战斗力的基础。要强化基层党组织整体功能,扎实做好抓基层、打基础的工作,建立严密的基层党组织工作制度,推动服务群众、做群众工作制度化、常态化、长效化,使基层党组织领导方式、工作方式、活动方式更加符合服务群众的需要。要重视基层、关心基层、支持基层,加大投入力度,加强带头人队伍建设。要充分理解、充分信任,格外关心、格外爱护广大基层干部,确保基层党组织有资源、有能力为群众服务,使每个基层党组织都成为坚强战斗堡垒。
群团事业是党的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必须从巩固党执政的阶级基础和群众基础的政治高度,加强对群团工作的领导,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群团发展道路。要切实保持和增强党的群团工作的政治性,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始终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把自己联系的群众最广泛最紧密地团结在党的周围。要切实保持和增强群团组织的先进性,组织动员广大人民群众走在时代前列,真正成为党执政的坚实依靠力量、强大支持力量、深厚社会基础。要切实保持和增强群团组织的群众性,努力为群众排忧解难,成为群众信得过、靠得住、离不开的知心人、贴心人。
5.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
党的作风是党的形象,关系人心向背,关系党的生死存亡。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我们党作为马克思主义执政党,不但要有强大的真理力量,而且要有强大的人格力量。真理力量集中体现为我们党的正确理论,人格力量集中体现为我们党的优良作风。”作风建设的核心问题是保持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在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与人民同呼吸共命运的立场不能变,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不能忘,群众是真正英雄的历史唯物主义观点不能丢,始终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
着力从思想上正本清源、立根固本。对党员干部来说,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这个“总开关”没拧紧,不能正确处理公私关系,缺乏正确的是非观、义利观、权力观、事业观,各种出轨越界、跑冒滴漏就在所难免了。抓作风建设,就要返璞归真、固本培元,重点突出坚定理想信念、践行根本宗旨、加强道德修养。要站稳党性立场,保持健康的工作方式和生活方式,实实在在做人做事,慎独慎初慎微,做到防微杜渐。要坚持和发扬艰苦奋斗精神,牢记“两个务必”,不能贪图享受、攀比阔气。要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把家风建设摆在重要位置,廉洁修身、廉洁齐家。
严格党内生活,开展积极的批评和自我批评。在作风问题上,起决定作用的是党性。党性是党员干部立身、立业、立言、立德的基石,必须在严格的党内生活锻炼中不断增强。要认真贯彻执行党章和党内各项制度规定,努力提高党内政治生活的原则性和战斗性。要本着对自己、对同志、对班子、对党高度负责的精神,大胆使用、经常使用批评和自我批评这个武器,敢于揭短亮丑、真刀真枪、见筋见骨,不断清除党内各种政治灰尘和政治微生物,使广大党员干部思想受到洗礼,灵魂受到触动。
坚持从领导干部抓起。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抓作风建设,首先要从中央政治局做起,要求别人做到的自己先要做到,要求别人不做的自己坚决不做。中央政治局逐条逐项、不折不扣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率先垂范、以上率下、身体力行,用“讲认真”的精神、“有担当”的行动,带头转变工作作风,形成了巨大的“头雁效应”。各级领导干部要敢于拿自己开刀,用严格的尺子衡量自己,用很高的标准要求自己,用无私无畏的勇气对照、检查、改进、提高自己。
健全改进作风长效机制。作风问题具有反复性和顽固性,抓一抓会好转,松一松就反弹,不可能一蹴而就、毕其功于一役,更不能一阵风、刮一下就停。要锲而不舍、驰而不息地抓下去,如果前热后冷、前紧后松,就会功亏一篑。要建立健全管用的体制机制,自觉接受群众评议和社会监督,要有踏石留印、抓铁有痕的劲头,一个节点一个节点抓,积小胜为大胜,保持力度、保持韧劲,善始善终、善作善成。通过全党共同努力,抓党风政风、带社风民风,营造风清气正的社会环境。
从2013年到2014年,我们党以为民务实清廉为主要内容,聚焦作风建设,开展了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着力解决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这“四风”问题,取得了重大成果。2015年,在县处级以上领导干部中开展以“严以修身、严以用权、严以律己,谋事要实、创业要实、做人要实”为主要内容的“三严三实”专题教育,这是对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果的巩固和拓展。通过专题教育,对县处级以上领导干部在思想、作风、党性上进行了又一次集中“补钙”和“加油”,推动了政治生态改善,使全面从严治党的氛围更加浓厚、领导干部的标杆作用更加明显。2016年,党中央决定在全体党员中开展“学党章党规、学系列讲话,做合格党员”学习教育,进一步解决党员队伍在思想、组织、作风、纪律等方面存在的问题,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
面向未来,恢复和发扬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的任务还很重,巩固党风廉政建设成效、防止问题反弹的任务还很重,解决党内作风上深层次问题的任务还很重。要紧紧盯住作风领域出现的新变化新问题,及时跟进相应的对策措施,既治标更治本,使党员干部不仅不敢沾染歪风邪气,而且不能、不想沾染歪风邪气,使党的作风全面纯洁起来。
6.用制度治党、管权、治吏
制度问题更带有根本性、全局性、稳定性、长期性。党要管党、从严治党,必须有坚强的制度作保证。全面从严治党,要坚持思想建党和制度治党紧密结合,全方位扎紧制度笼子,更多用制度治党、管权、治吏。
用制度治党,就是要依法依规治党。法律是治国理政最大最重要的规矩,任何人都没有法律之外的绝对权力。党领导人民制定宪法和法律、执行宪法和法律,党自身必须在宪法和法律范围内活动,真正做到党领导立法、保证执法、支持司法、带头守法。坚持依规治党,必须一手抓制定完善,一手抓贯彻执行。要深化党的建设制度改革,继续制定完善党内法规,注重党内法规同国家法律的衔接和协调,构建以党章为根本、若干配套党内法规为支撑的党内法规制度体系,做到前后衔接、左右联动、上下配套、系统集成。要狠抓制度执行,坚持制度面前人人平等、执行制度没有例外,不留“暗门”、不开“天窗”,坚决维护制度的严肃性和权威性,坚决纠正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行为,让铁规发力、让禁令生威,使制度真正成为硬约束而不是“橡皮筋”。
用制度管权,就是要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权力是一把双刃剑,在法治轨道上行使可以造福人民,在法律之外行使则必然祸害国家和人民。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首先要建好笼子。笼子太松了,或者笼子很好但门没关住,进出自由,那是起不了什么作用的。”要抓住治权这个关键,编密扎紧制度的笼子,按照决策、执行、监督既相互制约又相互协调的原则区分和配置权力,构建严密的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体系。要让人民监督权力,努力形成科学有效的监督体系,增强监督合力和实效。要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推进权力运行公开化、规范化,完善党务公开、政务公开、司法公开和各领域办事公开制度。要建立权力清单、实行权责对应,什么权能用,什么权不能用,什么是公权,什么是私权,要分开,不能公权私用,坚持有权就有责,失职要问责。要反对特权思想、特权现象,自觉遵守《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决不允许以权谋私,决不允许搞特权。
用制度治吏,就是要用制度从严管理干部。从严管理干部不仅要从思想教育上严起来,更要从制度设计和执行上严起来,着力解决失之于宽、失之于松、失之于软的问题。要根据形势变化,完善干部管理规定,既重激励又重约束。要严格执行干部管理各项规定,讲原则不讲关系,坚持以严的标准要求干部,以严的措施管理干部,以严的纪律约束干部,使干部心有所畏、言有所戒、行有所止。要引导广大干部牢固树立法治意识、制度意识、纪律意识,形成尊崇制度、遵守制度、捍卫制度的良好氛围。要加强对领导干部特别是“一把手”的监督和管理,将其作为从严治吏的重中之重。
7.用铁的纪律维护党的团结统一
党要管党、从严治党,就要靠严明的纪律和规矩。我们党有8700多万党员,在一个幅员辽阔、人口众多的发展中大国执政,如果没有铁的纪律,就没有党的团结统一,党的凝聚力和战斗力就会大大削弱,党的领导能力和执政能力就会大大削弱。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加强纪律建设是全面从严治党的治本之策,要把纪律建设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坚持纪严于法、纪在法前,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党面临的形势越复杂、肩负的任务越艰巨,就越要加强纪律建设,越要维护党的团结统一,确保全党统一意志、统一行动、步调一致前进。
古人说:“欲知平直,则必准绳;欲知方圆,则必规矩。”没有规矩不成其为政党,更不成其为马克思主义政党。我们党的党内规矩是党的各级组织和全体党员必须遵守的行为规范和规则。党的规矩总的包括什么呢?其一,党章是全党必须遵循的总章程,也是总规矩。其二,党的纪律是刚性约束,政治纪律更是全党在政治方向、政治立场、政治言论、政治行动方面必须遵守的刚性约束。其三,国家法律是党员干部必须遵守的规矩,法律是党领导人民制定的,全党必须模范执行。其四,党在长期实践中形成的优良传统和工作惯例,经过实践检验,约定俗成、行之有效,需要全党长期坚持并自觉遵循。
严明党的纪律,首先要严格遵守党章。党章是党的根本大法,是全党必须遵循的总规矩。每一个共产党员都要牢固树立党章意识,自觉用党章规范自己的一言一行,在任何情况下都要做到政治信仰不变、政治立场不移、政治方向不偏。要把学习党章作为必修课,自觉遵守党章、贯彻党章、维护党章,做认真学习党章、严格遵守党章的模范。要加强对遵守党章、执行党章情况的督促检查,对党章意识不强、不按照党章规定办事的要及时提醒,对严重违反党章规定的行为要坚决纠正,全党共同来维护党章的权威性和严肃性。
严明党的纪律,必须严明政治纪律。党的纪律是多方面的,政治纪律是最重要、最根本、最关键的纪律,遵守党的政治纪律是遵守党的全部纪律的重要基础。一个政党如果没有政治纪律约束,允许党的组织和党的重要干部在政治主张、政策主张上各有一套、我行我素,允许广大党员在政治上行动上与党离心离德、为所欲为,这个党就不可能有号召力影响力战斗力,在政治上就没有作为。遵守党的政治纪律,最核心的,就是坚持党的领导,坚持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纲领、基本经验、基本要求,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自觉维护中央权威。要防止和克服地方和部门保护主义、本位主义,决不允许上有政策、下有对策,决不允许有令不行、有禁不止,决不允许在贯彻执行中央决策部署上打折扣、做选择、搞变通。
严明党的纪律,必须严明组织纪律。党的力量来自组织,组织能使力量倍增。我们党是按照马克思主义建党原则建立起来的政党,以民主集中制为根本组织制度和领导制度,组织严密是党的光荣传统和独特优势。改革开放和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对党内生活带来不可低估的影响,组织观念薄弱、组织涣散就是其中一个需要严肃对待的问题。增强组织纪律性,必须切实增强党性,切实遵守组织制度,切实加强组织管理,切实执行组织纪律。要强化党的意识,强化组织意识,始终把党放在心中最高位置,任何时候都与党同心同德,相信组织、依靠组织、服从组织。要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党内组织生活制度等党的组织制度。要正确对待组织,对组织忠诚老实,言行一致、表里如一。
制定纪律是要执行的,必须使纪律真正成为带电的高压线。执行党的纪律不能有任何含糊,不仅要严格执行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还要严格执行党的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不能让党纪党规成为“纸老虎”、“稻草人”,造成“破窗效应”。习近平总书记指出:“遵守党的纪律是无条件的,要说到做到,有纪必执,有违必查,而不能合意的就执行,不合意的就不执行,不能把纪律作为一个软约束或是束之高阁的一纸空文。”领导干部要在严守党的纪律方面为广大党员作表率。党的各级组织要自觉担负起执行和维护党的纪律的责任,敢抓敢管。
8.坚持以零容忍态度惩治腐败
党的十八大以来,我们党以零容忍的态度重拳反腐,坚持“老虎”、“苍蝇”一起打,使不敢腐的震慑作用充分发挥,不能腐、不想腐的效应初步显现,反腐败斗争压倒性态势正在形成。民心是最大的政治,正义是最强的力量。反腐败增强了人民群众对党的信任和支持,人民群众给予高度评价。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党中央坚定不移反对腐败的决心没有变,坚决遏制腐败现象蔓延势头的目标没有变。全党同志对党中央在反腐败斗争上的决心要有足够自信,对反腐败斗争取得的成绩要有足够自信,对反腐败斗争带来的正能量要有足够自信,对反腐败斗争的光明前景要有足够自信。
反腐倡廉必须常抓不懈,拒腐防变必须警钟长鸣。当前,滋生腐败的土壤依然存在,反腐败形势依然严峻复杂,一些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仍然影响恶劣。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自然生态要山清水秀,政治生态也要山清水秀,要深入推进反腐败斗争,下大气力拔“烂树”、治“病树”、正“歪树”,做到有腐必反、除恶务尽。
不断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这是反腐败国家战略和顶层设计,要把这项重大政治任务贯穿到改革发展稳定各项工作之中,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以改革精神加强反腐败体制机制创新和制度保障,坚定不移转变作风,坚定不移反对腐败,建设廉洁政治,努力实现干部清正、政府清廉、政治清明。
坚持惩治这一手不放松。党的十八大以来惩治腐败的事实说明,不论什么人,不论其职务多高,只要触犯了党纪国法,都要受到严肃追究和严厉惩处,这决不是一句空话。要牢记“蠹众而木折,隙大而墙坏”的道理,保持惩治腐败的高压态势,坚持零容忍的态度不变、猛药去疴的决心不减、刮骨疗毒的勇气不泄、严厉惩处的尺度不松,把反腐利剑举起来,形成强大震慑。要严格依纪依法查处各类腐败案件,既坚决查处发生在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中的滥用职权、贪污贿赂、腐化堕落、失职渎职案件,又着力解决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严肃查处损害群众利益的各类案件。坚持党纪国法面前没有例外,不管涉及到谁,都要一查到底,决不姑息。
加强反腐倡廉教育和廉政文化建设。思想纯洁是马克思主义政党保持纯洁性的根本,道德高尚是领导干部做到清正廉洁的基础。要抓好思想理论建设、抓好党性教育和党性修养、抓好道德建设,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坚定理想信念、坚守共产党人精神家园,不断夯实廉洁从政的思想道德基础,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道德防线。
推进反腐败体制机制创新。改革党的纪律检查体制,加强反腐败工作体制机制创新,完善纪委派驻机构统一管理。健全和完善党内监督、民主监督、法律监督和舆论监督体系,强化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形成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有效机制,铲除腐败现象的生存空间和滋生土壤。继续改进中央和省区市巡视制度,推进巡视和派驻监督全覆盖。加强反腐败国际追逃追赃,对腐败分子形成震慑,遏制腐败现象蔓延势头。
9.充分调动广大党员干部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
广大党员干部工作在第一线,是推进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贯彻落实的重要力量,是党的事业的骨干。没有广大党员干部的积极性和执行力,再好的政策措施也会落空。党员干部要自觉增强改革创新精神,增强主动担当、积极作为的勇气,充分发挥模范带头作用。
当前,我们的干部队伍素质不断提高、结构明显改善,总体上适应事业发展需要。同时干部队伍也存在种种复杂情况,一个突出问题是部分干部思想困惑增多、积极性不高,存在一定程度的“为官不为”。这一问题的出现,除了一些干部自身素质不适应新形势新任务要求外,也有我们工作上的原因,还有社会上种种复杂因素的影响。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要更广泛更有效地调动干部队伍的积极性。这个问题极为重要,现在看来也十分紧迫。”要不等不拖、辩证施策,充分调动党员干部干事创业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推动形成想作为、敢作为、善作为的良好风尚。
加强对干部的教育培训。针对干部的知识空白、经验盲区、能力弱项,开展精准化的理论培训、政策培训、科技培训、管理培训、法规培训,学习充满时代气息的新知识、新经验、新信息,增加兴奋点、消除困惑点,增强他们的工作责任感和使命感,增强适应新形势新任务的信心和能力。
把严格管理和热情关心干部结合起来。既要求干部自觉履行组织赋予的各项职责,严格按照党的原则、纪律、规矩办事,不滥用权力、违纪违法,又对干部政治上激励、工作上支持、待遇上保障、心理上关怀,让广大干部安心、安身、安业,推动广大干部心情舒畅、充满信心,积极作为、敢于担当。
坚持“三个区分开来”的要求。要把干部在推进改革中因缺乏经验、先行先试出现的失误和错误,同明知故犯的违纪违法行为区分开来;把上级尚无明确限制的探索性试验中的失误和错误,同上级明令禁止后依然我行我素的违纪违法行为区分开来;把为推动发展的无意过失,同为谋取私利的违纪违法行为区分开来,保护那些作风正派又敢作敢为、锐意进取的干部。要明确相关的具体情形和政策界限,完善容错纠错机制,健全激励保障制度,最大限度调动广大干部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形成有利于干部奋发有为的社会环境,激励他们更好带领群众干事创业。
八、以新发展理念引领发展
——关于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
理念是行动的先导,一定的发展实践都是由一定的发展理念来引领的。发展理念是否对头,从根本上决定着发展成效乃至成败。面对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胜阶段复杂的国内外形势,面对当前经济社会发展新趋势新机遇和新矛盾新挑战,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鲜明提出了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新发展理念符合我国国情,顺应时代要求,在理论和实践上有新的突破,对破解发展难题、增强发展动力、厚植发展优势具有重大指导意义。
1.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
树立新发展理念,首先要解决为什么人、由谁享有这个根本问题。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首次提出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反映了坚持人民主体地位的内在要求,彰显了人民至上的价值取向,确立了新发展理念必须始终坚持的基本原则。要着力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把实现人民幸福作为发展的目的和归宿,做到发展为了人民、发展依靠人民、发展成果由人民共享。
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体现了我们党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治国有常,而利民为本。”我们党来自人民、服务人民,党的一切工作,必须以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为最高标准。人民群众是发展的主体,也是发展的最大受益者。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就要把增进人民福祉、促进人的全面发展作为发展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发展人民民主,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平等参与、平等发展权利。
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体现了人民是推动发展的根本力量的唯物史观。习近平总书记指出:“人民是创造历史的动力,我们共产党人任何时候都不要忘记这个历史唯物主义最基本的道理。”只有坚持这一基本原理,才能把握历史前进的基本规律;只有按历史规律办事,才能无往而不胜。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就要坚持人民主体地位,充分尊重人民所表达的意愿、所创造的经验、所拥有的权利、所发挥的作用。尊重人民首创精神,自觉拜人民为师,向能者求教,向智者问策,从群众中汲取无穷的智慧和力量。紧紧依靠人民,广泛动员和组织人民投身到党领导的伟大事业中来。
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体现了逐步实现共同富裕的目标要求。共同富裕,是马克思主义的一个基本目标,也是自古以来我国人民的一个基本理想。按照马克思、恩格斯的构想,共产主义社会将彻底消除阶级之间、城乡之间、脑力劳动和体力劳动之间的对立和差别,实行各尽所能、按需分配,真正实现社会共享、实现每个人自由而全面的发展。实现这个目标需要一个漫长的历史过程。我国正处于并将长期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我们不能做超越阶段的事情,但也不是说在逐步实现共同富裕方面就无所作为,而是要根据现有条件把能做的事情尽量做起来,一步步落实好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积小胜为大胜,不断朝着全体人民共同富裕的目标前进。
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不能只停留在口头上、止步于思想环节,而要体现在经济社会发展各个环节。要顺应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不断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通过深化改革、创新驱动,提高经济发展质量和效益,生产出更多更好的物质精神产品,不断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要。提供各种有利条件,为各行业各方面的劳动者、企业家、创新人才、各级干部创造发挥作用的舞台和环境。坚持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和分配制度,调整收入分配格局,完善以税收、社会保障、转移支付等为主要手段的再分配调节机制,维护社会公平正义,解决好收入差距问题,使发展成果更多更公平惠及全体人民。
2.关系我国发展全局的一场深刻变革
发展是一个不断变化的进程,发展环境不会一成不变,发展条件不会一成不变,发展理念自然也不会一成不变。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不是凭空得来的,而是在深刻总结国内外发展经验教训、分析国内外发展大势的基础上形成的,也是针对我国发展中的突出矛盾和问题提出来的,集中反映了我们党对我国发展规律的新认识。新发展理念,深刻揭示了实现更高质量、更有效率、更加公平、更可持续发展的必由之路,是关系我国发展全局的一场深刻变革。
新发展理念是针对我国经济发展进入新常态、世界经济复苏低迷形势提出的治本之策。当前,世界经济在大调整大变革之中出现了一些新的变化趋势,原有增长模式难以为继,科技创新孕育新的突破。我国发展的环境、条件、任务、要求等都发生了新的变化,我国发展仍处于重要战略机遇期,但战略机遇期的内涵已经发生深刻变化,经济发展进入新常态,转方式、调结构的要求日益迫切。面对这种新变化新情况,再坚持粗放发展模式、简单地追求增长速度,显然行不通,必须确立新发展理念来引领和推动我国经济发展,不断开创经济发展新局面。
新发展理念是针对当前我国发展面临的突出问题和挑战提出来的战略指引。创新,注重的是解决发展动力问题,在国际发展竞争日趋激烈和我国发展动力转换的形势下,只有把发展基点放在创新上,形成促进创新的体制架构,才能塑造更多依靠创新驱动、更多发挥先发优势的引领型发展。协调,注重的是解决发展不平衡问题,只有坚持区域协同、城乡一体、物质文明精神文明并重、经济建设国防建设融合,才能在协调发展中拓宽发展空间,在加强薄弱领域中增强发展后劲。绿色,注重的是解决人与自然和谐问题,只有坚持绿色富国、绿色惠民,为人民提供更多优质生态产品,推动形成绿色发展方式和生活方式,才能协同推进人民富裕、国家富强、中国美丽。开放,注重的是解决发展内外联动问题,只有丰富对外开放内涵,提高对外开放水平,协同推进战略互信、经贸合作、人文交流,才能开创对外开放新局面,形成深度融合的互利合作格局。共享,注重的是解决社会公平正义问题,只有让广大人民群众共享改革发展成果,才能真正体现社会主义制度优越性。
新发展理念集中反映了我们党对经济社会发展规律认识的深化,是我国发展理论的又一次重大创新。改革开放30多年来,我们党总是根据形势和任务的变化,适时提出相应的发展理念和战略,引领和指导发展实践。从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发展是硬道理,到发展是党执政兴国的第一要务,到坚持科学发展、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到坚持五位一体总体布局,每一次发展理念、发展思路的创新和完善,都推动实现了发展的新跨越。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着眼新的发展实践,深入推进党的理论创新,在发展目标、发展动力、发展布局、发展保障等方面形成了一系列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新发展理念,体现了对新的发展阶段基本特征的深刻洞悉,体现了对社会主义本质要求和发展方向的科学把握,标志着我们党对经济社会发展规律的认识达到了新的高度,是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必须长期坚持的重要遵循。
3.准确把握新发展理念的科学内涵
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是管全局、管根本、管长远的导向,具有战略性、纲领性、引领性。新发展理念,指明了“十三五”乃至更长时期我国的发展思路、发展方向和发展着力点,要深入理解、准确把握其科学内涵和实践要求。
创新是引领发展的第一动力。发展动力决定发展速度、效能、可持续性。对我国这么大体量的经济体来讲,如果动力问题解决不好,要实现经济持续健康发展和“两个翻番”是难以做到的。坚持创新发展,是分析近代以来世界发展历程特别是总结我国改革开放成功实践得出的结论,是应对发展环境变化、增强发展动力、把握发展主动权,更好引领新常态的根本之策。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抓住了创新,就抓住了牵动经济社会发展全局的“牛鼻子”。树立创新发展理念,就必须把创新摆在国家发展全局的核心位置,不断推进理论创新、制度创新、科技创新、文化创新等各方面创新,让创新贯穿党和国家一切工作,让创新在全社会蔚然成风。
协调是持续健康发展的内在要求。新形势下,协调发展具有一些新特点。比如,协调既是发展手段又是发展目标,同时还是评价发展的标准和尺度;协调是发展两点论和重点论的统一,既要着力破解难题、补齐短板,又要考虑巩固和厚植原有优势,两方面相辅相成、相得益彰,才能实现高水平发展;协调是发展平衡和不平衡的统一,协调发展不是搞平均主义,而是更注重发展机会公平、更注重资源配置均衡;协调是发展短板和潜力的统一,协调发展就是找出短板,在补齐短板上多用力,通过补齐短板挖掘发展潜力、增强发展后劲。树立协调发展理念,就必须牢牢把握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总体布局,正确处理发展中的重大关系,重点促进城乡区域协调发展,促进经济社会协调发展,促进新型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农业现代化同步发展,在增强国家硬实力的同时注重提升国家软实力,不断增强发展整体性。
绿色是永续发展的必要条件和人民对美好生活追求的重要体现。绿色发展,就是要解决好人与自然和谐共生问题。人类发展活动必须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否则就会遭到大自然的报复,这个规律谁也无法抗拒。人因自然而生,人与自然是一种共生关系,对自然的伤害最终会伤及人类自身。只有尊重自然规律,才能有效防止在开发利用自然上走弯路。树立绿色发展理念,就必须坚持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基本国策,坚持可持续发展,坚定走生产发展、生活富裕、生态良好的文明发展道路,加快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形成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现代化建设新格局,推进美丽中国建设,为全球生态安全作出新贡献。
开放是国家繁荣发展的必由之路。实践告诉我们,要发展壮大,必须主动顺应经济全球化潮流,坚持对外开放,充分运用人类社会创造的先进科学技术成果和有益管理经验。要看到现在搞开放发展,面临的国际国内形势同以往有很大不同,总体上有利因素更多,但也面临更深层次的风险挑战:国际力量对比正在发生前所未有的积极变化,但更加公正合理的国际政治经济秩序的形成依然任重道远;世界经济逐渐走出国际金融危机阴影,但还没有找到全面复苏的新引擎;我国在世界经济和全球治理中的分量迅速上升,但经济大而不强问题依然突出,我国经济实力转化为国际制度性权力依然需要付出艰苦努力;我国对外开放进入引进来和走出去更加均衡的阶段,但支撑高水平开放和大规模走出去的体制和力量仍显薄弱。树立开放发展理念,就必须顺应我国经济深度融入世界经济的趋势,奉行互利共赢的开放战略,坚持内外需协调、进出口平衡、引进来和走出去并重、引资和引技引智并举,发展更高层次的开放型经济,积极参与全球经济治理和公共产品供给,提高我国在全球经济治理中的制度性话语权,构建广泛的利益共同体。
共享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共享发展理念,其内涵主要有四个方面。一是全民共享,即共享发展是人人享有、各得其所,不是少数人共享、一部分人共享。二是全面共享,即共享发展就要共享国家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文明各方面建设成果,全面保障人民在各方面的合法权益。三是共建共享,即只有共建才能共享,共建的过程也是共享的过程。四是渐进共享,即共享发展必将有一个从低级到高级、从不均衡到均衡的过程,即使达到很高的水平也会有差别。树立共享发展理念,就必须坚持发展为了人民、发展依靠人民、发展成果由人民共享,作出更有效的制度安排,使全体人民在共建共享发展中有更多获得感,增强发展动力,增进人民团结,朝着共同富裕方向稳步前进。
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相互贯通、相互促进,是具有内在联系的集合体,要统一贯彻,不能顾此失彼,也不能相互替代。哪一个发展理念贯彻不到位,发展进程都会受到影响。一定要深化认识,从整体上、从内在联系中把握新发展理念,增强贯彻落实的全面性系统性,不断开拓发展新境界。
4.牢固树立和自觉践行新发展理念
新发展理念要落地生根、变成普遍实践,关键在各级领导干部的认识和行动。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要提高贯彻新发展理念的能力和水平,成为领导经济社会发展的行家里手。
深学笃用,通过示范引领让干部群众感受到新发展理念的真理力量。“知之愈明,则行之愈笃。”确立新发展理念,需要不断学、深入学、持久学,从灵魂深处确立对新发展理念的自觉和自信。各级领导干部要结合历史学,多维比较学,联系实际学,深入把握新发展理念对经济社会发展各项工作的指导意义。同时,还要开展知识性、专业性学习,注重构建与新发展理念相适应的知识体系。通过加强学习,把新发展理念贯穿领导活动全过程,落实到决策、执行、检查各项工作中,增强领导能力,提高管理水平,不断增强作决策、做工作、抓管控的原则性、系统性、预见性、创造性。
用好辩证法,对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进行科学设计和施工。新发展理念的提出,是对辩证法的运用;新发展理念的实施,离不开辩证法的指导。要坚持系统的观点,依照新发展理念的整体性和关联性进行系统设计,做到相互促进、齐头并进,不能单打独斗、顾此失彼,不能偏执一方、畸轻畸重。要坚持两点论和重点论的统一,善于厘清主要矛盾和次要矛盾、矛盾的主要方面和次要方面,区分轻重缓急,以重点突破带动整体推进,在整体推进中实现重点突破。要遵循对立统一规律、质量互变规律、否定之否定规律,善于把握发展的普遍性和特殊性、渐进性和飞跃性、前进性和曲折性,坚持继承和创新相统一,既求真务实、稳扎稳打,又与时俱进、敢闯敢拼。要坚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一切以时间、地点、条件为转移,善于进行交换比较反复,善于把握工作的时度效。
创新手段,善于通过改革和法治推动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涉及一系列思维方式、行为方式、工作方式的变革,涉及一系列工作关系、社会关系、利益关系的调整,必须发挥改革的推动作用、法治的保障作用。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的各项部署同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是贯通的,对中央改革方案中的原则性要求,可以结合实际,进一步具体化;遇到改革方案的空白点,可以积极探索、大胆试验;遇到思想阻力和工作阻力,要努力排除,不能退让和妥协。要深入分析新发展理念对法治建设提出的新要求,深入分析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在法治领域遇到的突出问题,有针对性地采取对策措施,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
守住底线,在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中及时化解矛盾风险。“明者防祸于未萌,智者图患于将来。”面对国际国内的矛盾风险挑战,不能掉以轻心,必须积极主动、未雨绸缪,见微知著、防微杜渐,下好先手棋,打好主动仗,做好应对任何形式的矛盾风险挑战的准备,确保我国发展的连续性和稳定性。各级党委和政府要增强责任感和自觉性,提高风险监测防控能力,做到守土有责、主动负责、敢于担当,积极主动防范风险、发现风险、消除风险。
新发展理念就是指挥棒、红绿灯。要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新发展理念上来,崇尚创新、注重协调、倡导绿色、厚植开放、推进共享,努力提高统筹贯彻新发展理念的能力和水平,加快形成落实新发展理念的体制机制。对不适应、不适合甚至违背新发展理念的认识要立即调整,对不适应、不适合甚至违背新发展理念的行为要坚决纠正,对不适应、不适合甚至违背新发展理念的做法要彻底摒弃,切实在增强创新能力、推动发展平衡、改善生态环境、提高开放水平、促进共享发展上取得新突破。
来源:人民日报